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選編(四) | |||||
|
|||||
法改組發〔2018〕2號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領導小組 印發《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選編(四)》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領導小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司法改革領導小組: 自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明確提出“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目標以來,各級人民法院堅定信心、攻堅克難,不斷解放思想、真抓實干,更新理念、創新方法、完善機制,全面發力基本解決執行難并取得重大進展。為進一步指導各地法院有效解決在執行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以深化改革的辦法破解難題、提升效能,確保“基本解決執行難”目標任務順利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司改辦、執行局總結提煉部分法院在執行機制構建、執行管理創新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和先進經驗,形成《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選編(四)》,現予印發,供各級人民法院參考。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領導小組 2018年10月24日
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選編(四)
目 錄
【案例1】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開展“三全五化”執行機制改革 建立解決“執行難”長效機制 【案例2】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法院:精準施策 突破省際執行聯動協作難點 【案例3】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搭平臺、建機制、聚能量 積極探索一體化執行 【案例4】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創新工作機制 明確標準路徑 著力建立長效機制推進執行案件全流程規范化管理 【案例5】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精準發力執轉破 助推解決執行難 【案例6】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打造“智慧執行系統” 決戰基本解決執行難 【案例7】浙江省溫嶺市人民法院:“不動產詢價機制”助力不動產執行減時降費 【案例8】福建省漳浦縣人民法院:法院公安聯動協作 合力攻堅執行難題 【案例9】河南省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全區聯動大格局執行 破解“四大頑癥”提升質效 【案例10】湖南省瀏陽市人民法院:多措并舉謀創新 合力攻堅執行難 【案例11】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多方協調全面發力 推動“送必達、執必果” 【案例12】貴州省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統一執行中心”為突破口 探索執行新模式 【案例13】陜西省商南縣人民法院:推動組建聯合救助機制 有效破解涉困執行難題 【案例14】甘肅省嘉峪關市城區人民法院:“法院+保險”聯動 助力執行攻堅 【案例15】寧夏回族自治區賀蘭縣人民法院:新思路新舉措新辦法構建解決執行難新模式 案例1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開展“三全五化”執行機制改革 建立解決“執行難”長效機制
2017年以來,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開展了以“全面機構改革”“全程信息化”“全方位聯動”為主要內容,錨定“信息化、精細化、團隊化、集約化、規范化”長遠目標的“三全五化”執行機制改革。改革之后,在2017年收案上漲50%的情況下,結案量、結案率均大幅提高,舊存案件量、未結案量顯著下降,工作實現“三升兩降”,成效明顯。2018年上半年以來,新收案件13387件,已超2016年全年收案,已經執結9299件,78%的團隊結案超過400件。 一、全面機構改革優化資源配置 對執行局內設機構重新布局,將原有機構調整為“執行指揮辦公室”“執行實施部”“執行裁決庭”三大部分。突出執行指揮辦公室“總控”功能,作為院庭長“戰情分析室”和“參謀聯席會”,每周向全局通報研判成果。同時,指揮辦公室集中為當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務,啟動網絡查詢和制作制式文書工作,集約實施房產、土地、車輛、工商股權查控等強制措施、辦理財產保全及委托執行,集合案件監督流程、統一資源調配。此外,建設了執行辦公大廳,在辦公區設執行指揮中心,配齊了顯示大屏和單兵指揮設備。指揮辦公室所提供給的系統性保障,有力支持執行實施部18個團隊和執行裁決庭運作。改革以來,8個團隊結案數超過千件,最高結案2601件。 二、全程信息化支撐精細管理 將執行工作分解為“查詢”“控制”“處置”“發款”“歸檔”五大階段,提煉關鍵要素和重要節點,自行開發“執行精細化管理系統”。 一是督促法官先結“簡案”。系統將每個案件的銀行賬戶、房產、車輛、股權信息等“四查”結果進行統計、整理和集成展示。同時,自動計算“現金可執行率”(已查詢現金存款與申請執行標的金額的百分比),該率高則可執行程度高,以該率進行案件難易排序,督促法官及時執結簡案。同時,以該系統的分析結果為基礎,在執行指揮辦公室專門成立速執團隊,集中速執速結有現金類線索的案件。目前,速執團隊每月人均結案可達百件以上,平均辦案時長縮短至30日以內。 二是突出流程精細監管??朔鹘y系統缺少工作動態過程、尤其是財產走向記錄的弊端,系統自動記錄執行團隊發現財產后的控制、處置、收發案款等重要環節動作。同時,對“有財產超過15天未進行查控、執行措施到期未處置、超期未發款、長期未結、超期未歸檔”的“五超案件”予以重點自動提示,在系統首頁和執行指揮中心大屏上實時滾動展示,方便院庭長在各階段進行監督。 三是規范終本案件。在系統中,嵌入新開發的“智能終本”模塊,自動抽取執行日志和節點信息,逐條與最高法院終本規范中的要件進行“鏡像比對”,嚴格規范案件報結行為,明確尚待補足事項。此外,該模塊自動識別超過2.5個月的未結案件,集中啟動二次財產調查,切實提高了終本案件的規范合格率。 四是暢通溝通渠道。為解決申請執行人反映較大的 “找不到人”“說不上話”“辦不成事”的問題,開通北京市法院首個微信服務號:“海淀法院訴訟和執行”服務號。當事人通過微信即可聯系法官、提供線索和投訴建議,法官在24小時之內必須作出回復,暢通了溝通渠道。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高度評價此舉是“有溫度的執行”。 三、全方位聯動疏通執行梗阻 一是提高“綠色通道”覆蓋面。與多個不動產中心、北京市市出入境管理局、北京市車管所等協助單位實現司法業務專人對接、優先辦理和及時反饋,海淀工商分局更是將工商檔案查詢專線接入我院。與海淀區拘留所建立綠色通道,收押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 二是拓寬行為監控覆蓋面。與海淀公安分局建立協查機制,由公安機關采取臨控措施,協助查找下落不明的被執行人;與鐵路公安局建立聯動機制。2017年以來,已抓獲了40余名乘車“老賴”。 三是引入“第三方”共建。首創“云拍模式”。引入京東集團作為第三方輔助機構,創立了“云拍模式”。該模式下,法官完成動產、車輛扣押以后,移交京東物流進入京東云倉,由法院在當事人選擇的五大網絡拍賣平臺上拍賣成交后,由京東物流體系直接交付,法官只需遠端下達程序指令操作即可完成處置,切實降低了財產處置成本。 四是形成拒執懲治合力。與區公安機關、檢察院就拒執罪辦理定期召開聯席會并形成會議紀要,統一拒執罪適用標準。2017我院拘留人員203名,2018年上半年已拘留144人,移送拒執罪14件,判決3件,上述數值均居北京市法院第一位。同時,融合教育于懲戒。首創了“1+1+1”遞進教懲模式:即先集中強制執行帶回被執行人,再安排被執行人旁聽拒執罪公開審判、觀看我院拍攝的拒執警示教育片,仍拒不履行的,進行司法拘留或移送追究拒執罪。 案例2
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法院 精準施策 突破省際執行聯動協作難點
北京市平谷區法院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部署,建立了京津冀三?。ㄊ校┝乜鐓^域執行聯動協作機制,實現京津冀毗鄰區域優勢資源共享、化解跨區域執行難問題。2015年至2017年該院涉京津冀跨區域執行案件結案數由364件增長至580余件,結案率由73%增長至87%,執行標的到位率由67%增長至85%。 一、率先行動,因地制宜開創省際執行聯動協作格局 在三省市協同發展不斷深化,毗鄰區域地理位置鄰近、人員流動頻繁、經濟關系密切,執行案件人、財、物等因素跨區域分布情況普遍的背景下,該院依托平谷區京津冀三地交界樞紐地帶的地緣優勢,聯動天津市薊州區、河北省三河市、河北省興隆縣法院于2015年9月簽訂了《執行工作聯動協作實施細則》,率先開展省際執行聯動協作,后河北省遵化市法院、玉田縣法院分別于2017年4月、10月加入,形成了京津冀三?。ㄊ校┝胤ㄔ簣绦新搫訁f作格局。圍繞破解跨區域“執行難”問題,以信息化、同城化、一體化為抓手,聚焦信息碎片化、地方保護主義、各地司法協作力度不足、財產查控覆蓋率有限等問題,在北京市率先開展執行人員、硬件設施、警力保障、指揮平臺四位一體的跨省執行聯動協作實踐探索。 二、精準發力,多舉措攻克省際異地執行難題 一是信息化傳輸、聯合查控,解決了異地財產查控難問題。借力事項委托平臺線上收發協助調查、控制財產手續,受托法院收到相關材料后,及時啟動財產查控并反饋執行結果,大大提高了異地財產查控效率。 二是同城化布控、聯合懲戒,解決了異地被執行人打擊難問題。針對找人難、拘留難,建立同城化“老賴”聯合布控平臺,被執行人居住地法院協作查找、布控,發現被執行人線索立即控制并及時移送;針對部分被執行人以異地生產經營躲避失信懲戒問題建立“異地失信懲戒+”懲戒平臺,通過聯合被執行人居住地法院在活動區域張貼公告、利用地方媒體曝光等手段進一步擠壓“老賴”逃避空間;針對黨員干部身份特殊、失信打擊社會影響大問題,建立了“異地監察+”打擊平臺,在涉黨員干部跨區域案件執行中推廣與監察委協作成熟經驗,報被執行人居住地法院將其移送本地監察委聯合打擊,保證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 三是一體化協作、四位一體,緩解了異地執行難問題。路途遙遠、當地情況復雜、各法院間溝通聯絡不暢,給異地執行帶來巨大困難。堅持系統化設計理念,以跨區域執行案件為中心建立一體化的聯合執行平臺,成立由案件相關各地法院組成的辦案小組,執行人員、硬件設施、警力保障、指揮中心四位一體開展聯動協作,當地法院對需要執行的案件進行前期摸排,對被執行人住所地進行前期查找,案件執行時由當地法院派員進行現場協助,各院共同參與執行,保障了異地執行效果,優化了司法資源配置。 三、身體力行,“一托兩靠”保障省際執行聯動協作長效運行 一是依托聯動協作e平臺。借助單兵設備、便攜式打印機、智匯云移動辦公平臺等軟硬件設施,自研授權簽章工具,實現兩級指揮中心、多處執行現場實時互動、指揮中心遠程授權執行現場實地簽發法律文書、異地遠程視頻會商,遠程下發指令200余條,簽發法律文書320余份,開展遠程視頻會商10余次,為機制提供信息化載體保障,促進了機制信息化、一體化發展。 二是依靠聯席會議、全面交流機制。各地法院輪流主辦年度聯席會議,形成了各院對執行案件人財物異地分布狀況及地理位置調研分析、形成聯動協作年度計劃機制,每季度召開一次論壇會議機制,和一年開展一次立審執業務交流、三年開展一次人才交換培養的全業務司法交流機制,推動異地立案同城化、裁判尺度統一化、失信打擊一體化發展。 三是依靠協作協議。將溝通協作需求、協作內容、協作方式方法以協作備忘錄、協作協議、聯動細則等文件形式逐步落實,目前聯動協作協議已迭代至3.0版,實施細則經多次深化基本實現跨區域執行工作全覆蓋,保證了聯動協作機制與時俱進、穩步發展。 案例3
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搭平臺、建機制、聚能量 積極探索一體化執行
天津一中院積極探索一體化執行取得實質性進展。2018年上半年,全院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內實際執結率達到90.05%,終本案件合格率到達94.34%,執行信訪案件辦結率為100%,2016年以來執行案件的整體執結率達到87.9%。 一、著力形成多方聯動的社會合力 搭建立審執訪無縫銜接平臺。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法院內部立、審、執、訪部門之間信息互通、協調配合,嚴把立案審查關,不斷提高案件調解和文書制作質量,定期排查信訪風險隱患,做好接待工作,同時通報相關部門穩妥處置。 搭建法院之間聯絡協作平臺。搭建上下級法院之間聯絡協作平臺,以執行指揮中心為載體,實現統一指揮、統一管理、統一協調。搭建京津冀司法保障工作聯絡協作平臺,實現跨域立案服務一體化、社會糾紛聯動化解、重大事項和疑難案件通報會商、執行聯動協作資源共享。 搭建矛盾化解預警處置平臺。與轄區區委政法委搭建信息互通與矛盾預警處置平臺,加強日常溝通,對重大敏感、有激化苗頭或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糾紛進行信息交流。對具有潛在矛盾風險的案事件,防范在先、及早發現、充分協商、有效處置。 搭建多方聯動溝通協調平臺。通過與保監局、銀監局、律師協會、保險行業協會等搭建聯動溝通協調平臺,協調解決相關類型執行案件。積極探索與市國土資源房管局、民政局、財政局、人社局、城鄉建設委員會以及衛計委等行政機關搭建溝通協調平臺,形成基本解決執行難的強大合力。 搭建第三方評價和論證平臺。充分發揮社會第三方作用,對法院執行工作進行評價,主動接受外部監督。對疑難復雜執行案件的處理方法和處理結果進行咨詢和論證;對涉執信訪案件,通過接待、聽證、核查、評價等形式,共同推動矛盾化解。 二、創新執行方法,推動執行質效不斷提升 一是清單執行。全面梳理在辦執行案件,對案件財產“四查”、已采取的執行措施、案件執行進度等情況進行排查,摸清未實結案件底數,按申請人類型、被執行人所在地、抵押查封物類型和現狀等不同條件,建立執行臺賬,列出執行清單,實行掛圖作戰,嚴格把控進度。每天召開碰頭會,做到當日問題當日處理解決。每周由執行法官匯報案件執行進度及結案目標完成情況,逐項檢查驗收,對賬銷賬。 二是集約執行。利用“總對總”網絡查控系統,對新收執行案件安排專人進行財產四查。對涉及銀行、工商、房管等部門的查詢、查封、扣劃、凍結工作,進行統一登記分配、集約辦理。實行執行財產集約化處置,對執行案件中的不同類財產,同時推動處置;對不同執行案件中的同類財產,統一協調、集中處置。實行執行款項集約化管理,對到賬的執行款項,由專人負責管理,督促承辦法官及時處理,按期發還當事人。 三是捆綁執行。對于涉及同一申請人、同一被執行人或同一執行標的物的多個案件,分類梳理、合并執行。對于申請人與被執行人同一的多個案件,符合抵銷條件的,合并執行。對于審判案件和執行案件中的當事人存在債權債務關聯的,統籌協調解決。 四是做好“執轉破”。充分發揮破產制度在打破執行僵局、清理執行積案方面的積極作用,做好執行程序轉入破產程序的銜接工作,將具備破產條件的被執行企業轉入破產程序,公平保護債權人和債務人合法權益,從制度上打通解決部分執行難問題“最后一公里”。 五是審計執行。針對被執行人拒不申報財產或人民法院認為申報不實的,委托專業審計機構對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進行審計,查明被執行人的財產情況,確定被執行人的履行能力,為采取相應的強制措施、制定具體的執行方案提供依據。 六是陽光執行。通過執行短信平臺,向當事人推送執行案件的基本信息、財產線索調查結果、網絡財產查詢結果、查封、扣押、凍結、劃撥、評估、拍賣等各個流程節點信息,確保執行權在陽光下運行。 七是包案執行。院領導和中層干部帶頭包案,定人員、定期限、定措施、定責任,堅持重要措施親自部署、重大方案親自把關、關鍵環節親自協調、落實情況親自督查,確保執行“骨頭案”“釘子案”得到有效解決。 八是失信懲戒。對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老賴”,加大懲戒力度,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采取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直至追究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三、完善“四項機制”,規范和約束執行行為 一是實行節點管理控制機制。借助案件流程管理系統對執行案件實行精細化管理,通過流程化運行和節點化控制,對執行人員、執行案件、執行行為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的管理,實現以37個重點環節為抓手的信息化管理,變結果監督為過程監督,有效防范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和廉政風險。 二是嚴格實行負面清單。從工作紀律、廉政紀律和作風紀律入手,將影響司法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的不規范行為逐一列出,嚴格對照負面清單考查執行行為;加大績效考核力度,將干警違紀違規情況記入廉政臺帳和個人檔案,作為考核、晉升依據,做到“抓早抓小”。 三是嚴格瑕疵責任追究。針對執行程序、文書制作中的瑕疵執行行為,對相關責任人采取批評教育、書面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等方式追究責任。 四是嚴格黨組詢問告誡。對被投訴舉報的執行干警及其部門負責人,由院黨組進行詢問告誡。紀檢監察部門對查證屬實的,視情節輕重依紀依規嚴肅處理。 案例4
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 創新工作機制 明確標準路徑 著力建立長效機制推進執行案件全流程規范化管理
2016年以來,長寧法院緊緊圍繞最高法院以及上海高院關于開展破解“執行難”專項治理的工作部署,以努力將長寧打造成執行環境最好、執行效率最高的地區為工作目標,以規范執行工作全流程為抓手,著力通過長效化機制建設破除制約執行工作發展的瓶頸難點,不斷提高執行工作實效。截止2018年6月30日,長寧法院有財產案件在法定期限內實際執結率99.99%,終本合格率91.22%,執行信訪案件辦結率100%,三年執行案件整體執行執結率96.08%,“基本解決執行難”核心指標達到預定目標。
一是查人找物聯動化。密切政法部門協同協作,在區委政法委的支持、協調下,與區檢察院和區公安分局分別簽署《關于建立查找“被執行人”聯動機制的意見》和《關于建立懲處“拒執犯罪”聯動機制的意見》,建立健全合力破解“找人難”機制及聯手打擊“拒執罪”機制,在查找失蹤被執行人方面實現信息、手段的突破,在合力打擊拒執犯罪方面實現路徑、思路的統一。密切轄區銀行協作,推進“一站式查控”,與多家銀行會簽“一門式”協作查詢扣劃備忘錄,深化執行協作平臺建設,進一步提高執行效率。 二是失信懲戒立體化。在全國首創設立“司法拘留疏導室”,運用心理疏導和教育懲戒相結合方式,引導失信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義務,該舉措經公安部、最高院領導批示肯定,已向全國推廣。推動實現失信曝光線上線下全覆蓋,在傳統線上失信曝光平臺之外,建立起“以本院電子顯示屏為主軸;以中山公園、虹橋臨空園區、上海動物園、天山公園四處電子顯示屏為支撐,輻射長寧區東西南北全域”的線下立體式失信曝光網絡。多次召開“被執行人現場懲戒教育會”,通過現場法律教育和實時視頻聯線交互方式,將直播遠程現場執行、旁聽“拒執罪”庭審及會場當即拘留等有機結合,凸顯執行威懾力,直觀立體展示了嚴懲失信行為、倡導守法護法的司法價值導向。積極推進失信懲戒進社區,實現試點街鎮全覆蓋,筑牢、織密失信懲戒“天網”。在全市率先實施執行懸賞保險制度,制定《長寧區人民法院執行懸賞實施辦法(試行)》,切實發揮執行懸賞作用,拓寬“查人找物”渠道。
一是財產調查項目化。以窮盡執行手段為標準,將落實項目化財產調查清單作為提升執行工作質量的突破口。即除按一般要求全面審查被執行人“5+X”(“5”系查控被執行人存款、股票、房產、車輛、工商;“X”系當事人提供的線索)信息基礎上,設置自選動作Y,延伸調查范圍至社保、戶籍、居委會等相關內容信息。同時,藉此明確終結執行案件的甄別標準,厘清“執行難”與“執行不能”的界限,確保經排摸、甄別確無財產線索可供執行的案件,從“執行難”案件中剔除出來,集中力量加大對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的執行力度。 二是結案標準規范化。制定《無財產可供執行結案標準實施辦法(試行)》,以“‘5+X’+Y”項目化財產調查清單為核心,結合執行通知發放等程序性告知事項、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罰款、拘留等失信懲戒事項等規范程序的完成情況,在實體和程序兩個層面構建“窮盡一切手段方可終結執行案件”的標準,同時要將工作軌跡以菜單式表格記載并全程留痕、隨案卷歸檔。 三是終本文書要素化。配合項目化財產查控標準,推進法律文書格式化、模板化改革,嘗試引進要素式終本裁定書。該類終本裁定書適用于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終本案件,將“5+X+Y”的財產查控要求及發出執行通知書及財產報告令、調查被執行人下落、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及限制高消費、采取強制措施等程序性要求轉化為要素式表格,將執行過程透明化、文本化,以便當事人充分知曉執行實施全過程及窮盡調查手段后已查明的被執行人財產狀況,使執行過程、履行結果和權利告知一目了然。
一是強化落實“周四院長執行日”工作機制。鞏固院長親自抓、分管院長直接抓、黨組成員分頭抓、各部門合力抓的“四抓”工作格局,一把手和黨組成員每周四深入執行一線辦公,舉全院之力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 二是強化落實“破解執行難”工作任務清單。制定《“破解執行難”工作任務清單》,著眼執行指揮中心運行、執行聯動、立審執銜接、執行專項活動、執行宣傳等25個具體項目,精準發力,確保落實。 三是強化落實執行信息化管理。充分應用信息化手段,對執行過程實施規范化管理,落實關鍵指標考核,確保責任到人。 四是強化落實新型執行團隊建設。著力優化執行專業力量配比,先后調整多名入額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黨務干部充實執行隊伍,目前執行人員占比達16.94%,平均年齡37歲。著眼專業團隊培育傳承,打造“執行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法警”的新型執行團隊,為青年干警配備一對一的帶教導師,推進互聯網、類金融案件的專業化執行團隊建設,探索多元查控經驗、手段的傳承與提升,提高人民群眾獲得感。 案例5
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 精準發力執轉破 助推解決執行難
“執轉破”工作對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兌現基本解決執行難承諾具有戰略意義;對解決執行案件多、化解難和破產案件少、啟動難“兩難”問題具有現實意義。2016年以來,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以“黨組工程”破除部門本位主義,建立了一整套系統化的“執轉破”工作機制,形成了“優化資源配置、內外協同聯動、規范銜接流程、推進簡案速破”的工作模式,創造了“移得出、立得上、破得了”的“吳江經驗”,徹底打通基本解決執行難決戰的“最后一公里”。 一是優化資源配置,夯實組織保障。配強審判力量。破產庭配備綜合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4名法官、2名法官助理,執行局3名法官、3名法官助理參加破產案件混合合議庭,其他業務庭1名法官作為后援力量,以破產庭為旗艦和孵化器,明確標準,細化規則,以案代訓,逐步實現執行法官承辦“執轉破”簡易案件常態化。突出履職激勵。為消除執行法官“不愿轉”思想,將移送破產審查案件多折算0.8個執行案件工作量,參與或主審破產案件折算5至90倍于普通案件的工作量,并在政治待遇上給予傾斜。加強管理人隊伍建設。制定精細化的破產管理人工作規范和考核辦法,設立破產專項基金并簡化報酬支取程序,提升管理人履職能力和積極性。截至2018年7月,基金成員共49家,通過從管理人報酬中提取和政府財政撥款積累基金655萬元。 二是內外協同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加強內部協作配合。以全院一盤棋思想統籌“立審執破”程序銜接,實現“人員、手段、程序”共享。破產法官提前介入執行,指導調查識別破產原因;執行法官窮盡強制措施“控人、控物、控印章、控賬冊”,對無重整可能企業盡可能執行階段變價處置財產,為移送破產做好充足準備;破產法官和管理人共享執行網絡查控系統、司法網拍平臺調查處置財產,有機結合執行程序的強制性、效率性和破產程序的公平性、效益性。加強外部協調聯動。爭取黨委、政府支持,吳江區委、區政府聯合下發《關于建立府院聯動處置“僵尸企業”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搭建區長擔任組長的“一總四分八縱”組織體系,區鎮兩級政府從職工安置、財政支持、稅收優惠等24個方面與法院聯動,形成全區總動員的“大執行”“大破產”格局。 三是規范銜接流程,分批有序清理。操作標準化,文書模板化。糾正執行法官“隨意轉”和破產法官“隨意退”做法,編印“執轉破”實務手冊,明確各環節工作職責,提示實務操作要點,制作權利告知、調查識別、征詢釋明、決定作出、材料移送、立案登記、破產審查7階段25個文書樣式。移送批量化,清理集中化。全面梳理企業作為被執行人的終本案件和可能終本案件,篩選同一企業涉及5件以上的案件,形成清單下發每位執行法官,分配數量任務,有序清理終本案件庫。 四是推進簡案速破,實現高效出清。制定“執轉破”案件簡化審理規范,對無產可破或已執行變價的“執轉破”案件廣泛使用簡化審。通過指定個人管理人、省略債權人委員會等簡化管理組織,運用電子手段簡化送達方式和會議形式,全面壓縮彈性期間,串連合并程序,將簡易破產案件審限控制在3個月內,大大提高執行和破產結案效率。目前已有22個破產案件適用簡化程序在3個月內審結。 2016年至2018年7月,蘇州市吳江區法院立案登記執行移送破產審查案件74件,裁定受理66件,涉及執行案件1861件、標的87億元,其中終本案件1385件;審結25件,43家企業宣告破產,清理債務805筆107.50億元,清償債權618筆15.06億元,盤活資產15億元,有效釋放土地資源53.85萬平方米。“執轉破”概括清償債務效果顯著,方圓化纖有限公司執轉破案,一攬子解決執行案件271件(其中終本案件268件)和隱形糾紛29件,涉及標的額3.66億元。“執轉破”公平實施財產分配效果突出,蘇州寶德隆實業有限公司執轉破簡化審案以“執行變價、破產分配”模式解決參與分配被執行企業財產問題,用時60天審結,被評為江蘇法院2017年度十大破產案例。“執轉破”保障勞動債權優先受償的效果凸顯,妥善安置職工1293人,清償職工債權3302.87萬元,清償率達到94.7%,有力維護社會穩定。“執轉破”打擊規避執行行為的效果顯著,將與被執行企業人格混同的關聯企業合并破產,通過行使破產撤銷權、解除權,深度審計調查,借力刑事手段,強力破除債務防火墻,有力制裁惡意個別清償、虛假租賃、轉移資產、抽逃出資等逃廢債行為和拒執犯罪。“執轉破”破解債務圈鏈效果顯現,將債務擔保圈鏈核心企業引入破產程序,通過“執轉破”徹底清理“煒華系”、“巨誠系”等涉及268家企業的圈鏈債務53.52億元,重塑區域金融生態環境,區內銀行不良貸款率從2016年的4.56%降為2018年6月的1.42%。 案例6
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 打造“智慧執行系統” 決戰基本解決執行難
今年,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順應網絡強國戰略和國家大數據戰略,積極推動信息化建設轉型升級,聯手阿里巴巴集團合作研發無錫法院“智慧執行系統”,為如期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場硬仗助力。該系統綜合運用大數據、阿里飛狐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將原有相互獨立的信息化執行系統如被執行人履行能力大數據分析、電子送達平臺、執行指揮中心等進行整合和升級,建成了集執行辦案、執行指揮、執行監督、執行公開、智能服務五大功能于一體的智慧執行無錫模式。 一是“大數據”發力,實現辦公智能化,進一步提高執行效率。運用大數據進行智能分析。智慧執行系統與無錫法院自行研發的“被執行人履行能力大數據分析系統”無縫對接,整合“點對點”、“總對總”、無錫智慧城市等多個平臺數據,運用大數據挖掘技術,對失信被執行人消費習慣和行為規律進行智能分析,對其是否具有履行能力進行科學判斷,及時發現隱匿的財產線索,最大限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如今年,無錫中院通過該系統發現11名失信被執行人子女準備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及時將相關情況反饋無錫市教育局,并向其發出協助執行書,通知相關學校停止招錄,8名被執行人當即履行了義務,3名被執行人子女重新選擇公立學校就讀。運用“阿里飛狐”進行智能操作。該系統利用阿里飛狐人工智能技術,將執行事務性工作原有的人工操作升級為智能操作,實現執行立案、執行查控、執行法律文書自動生成、網絡報結等流程一鍵完成。該系統投入使用后,執行立案時間由30分鐘縮短至2分鐘,執行查控由5分鐘縮短至1分鐘,執行過程中所有法律文書均能在2分鐘內自動生成,有效提高工作效率。運用電子送達平臺進行智能送達。該系統對接無錫法院電子送達平臺,與三大運營商合作進行手機短信電子送達,今年4月平臺正式上線運行以來,28019件案件實行電子送達,發送短信69439條,其中送達成功58681條,成功率84.51%。 二是全方位公開,實現智能化監督,進一步打造“陽光執行”。全程信息公開。通過系統運行實現執行案件全程網上流轉、全程信息公開,案件執行的節點信息均向當事人公開,當事人可以隨時查詢案件進展,跟蹤督促執行,并設立執行違法行為舉報信箱,保障當事人的知情權和監督權,進一步規范執行行為。開展智能談話。當事人通過實名認證后,可通過該系統內設的智能談話平臺提前預約執行法官,法官也可以通知當事人登錄談話平臺進行遠程視頻談話,同時系統可自動生成談話筆錄,并對談話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實現執行過程的公開透明。專設失信懸賞??赏ㄟ^該系統發布懸賞公告,并通過微信、微博、QQ等進行分享擴散,舉報人如有線索可通過執行線索舉報電話向執行指揮中心舉報,還可直接登錄智慧執行系統網頁進行在線舉報,經核實舉報成功的,可憑借系統自動生成的驗證碼領取懸賞金,今年,共發布懸賞公告13次,通過懸賞制度抓捕失信被執行人7人,扣押機動車3輛,發放懸賞金1萬元。 三是新功能激活,實現智能化服務,進一步促進司法便民。實現司法網拍智能評估、掛拍。系統設置智能評估功能,可運用大數據對涉案房產、車輛進行綜合在線評估,自動生成評估報告,準確率達95%以上,極大提升執行財產處置效率。設置一鍵掛拍功能,傳統的拍賣操作中,掛拍一個標的物需手工錄入200余次數據,制作12份裁判文書,耗時約60分鐘,如網絡繁忙所需時間會更長。而通過該系統的一鍵掛拍功能,只需輕輕一點,3分鐘內就可以完成所有操作,還可智能化利用網絡忙閑時間進行錯峰操作。同時,系統還可提供在線詢價、在線預約看樣、24小時在線咨詢服務功能,實現拍賣標的物的統一、規范、全面管理。外包服務統一管理。該系統利用阿里“釘釘”管理軟件,對無錫地區37家提供司法網拍輔助工作的服務外包公司進行統一管理,如有需要,可對外包公司進行信息采集、公開搖號、任務創建發布、線上任務跟催等。提供倉保服務。針對扣押車輛倉儲難題及室外停放造成的舊損貶值等問題,系統設置了車輛倉保服務功能,由阿里淘寶設置專用場所對扣押車輛進行保管。除了基本的保管服務,該系統還可提供自動檢測、免費清洗、看樣接待、協助過戶等一條龍服務,減輕法官工作壓力,提升了車輛拍賣成交率。
案例7
浙江省溫嶺市人民法院 “不動產詢價機制”助力不動產執行減時降費
浙江省溫嶺市人民法院聯合溫嶺市地稅局秉持“最多跑一次”理念,著力打破部門間信息壁壘,以房地產為突破口,積極構建被執行不動產估價快速化機制,破解不動產執行估價“難、慢、貴”問題,于全省率先實現“不動產詢價專線”入駐法院內部,有效提高執行質效,降低當事人辦事成本,實現三方共贏。截至2018年7月底,已開展被執行人房地產詢價2318次,查詢房產面積達9.30萬平方米,市場價值達6.34億元;查詢耗時從1-3個月提速至10分鐘;清理被執行人欠稅、費1470余萬元,并為當事人節省評估費用221.91萬元。2018年5月31日,該項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周強院長批示肯定。 一、完成“三項升級”,完善工作機制 一是升級財產評估模式,降低評估難度。依托存量房交易數據省級集中,多次召開聯席會議及專題研討會,探討不動產詢價共用“一個體系”的可行性和操作性,于2017年4月28日簽署《關于被執行人房地產開展詢價的會議紀要》,突破性地對商品房、商鋪等存量房采取“不動產詢價”機制,簡化評估程序,提高估價準確性和執行效率。二是升級數據交換模式,提高評估速度。傳統估價模式涉及公開選定機構、選定結果公示、評估機構結果反饋等程序,全流程耗時長達1-3個月。啟動“不動產詢價”模式之后,省去第三方機構環節,由雙方定人定時集中傳遞紙質協助查詢函和反饋表,將流程縮短至1周以內。2018年年初創新性的開發“不動產詢價”程序,將信息管理平臺端口接入法院,并設專人負責查詢。通過在線輸入房屋地址、面積、立契時間等關鍵信息,系統即可根據樓幢基準價、樓層系數、朝向系數等因素批量估值,自動生成地稅計稅基準價,全程只需幾秒鐘,查詢耗時從1-3個月提速至10分鐘。三是升級無償評估模式,縮減評估成本。相比傳統評估委托評估公司按每100萬房產收取3500元評估費,“不動產詢價”無償提供服務。 二、聚焦“三點發力”,提升數據權威 一是在信息更新上發力。“不動產詢價”對評估標準的權威性提出了更高要求,為確保“不動產詢價”標準統一、客觀公正,地稅局定期更新國土部門拍賣信息,及時引入全市最新交易記錄,每年委托評估部門對轄區內的不動產進行評估調整,不斷完善存量房價格數據。二是在數據建設上發力。利用地稅局已有的專家庫、信息采集點的優勢,對工業用地、廠房等評估價值彈性較大的不動產,加快其價格數據建設,提升批量測算技術,形成可推廣經驗。三是在價格協商上發力。以“不動產詢價”結果為基準,引導當事人協商確定拍賣保留價,有效化解雙方當事人及其他債權人價格爭議,加速清理被執行人稅費,促進僵尸企業、低效產能有序退出市場。截至5月底,“不動產詢價”已助力司法拍賣不動產630余件,盤活閑置房產、用地近7萬平方米,涉及過戶稅、費1470余萬元,在實現稅收收入良性增長的同時為經濟高質量發展騰出新空間,換取新動能。 三、明確“四道保障”,規范流程管理 一是堅持依規詢價。由溫嶺法院在臺州中院對特殊財產自主定價的規定范圍內,制定《關于對特殊財產特別定價的暫行辦法(試行)》,對“不動產詢價”的范圍、效力、方式等要素予以約定,做到有法可依;二是確保信息安全。搭建“不動產詢價”平臺后,雙方第一時間簽訂《不動產詢價平臺安全保密協議》,規定詢價平臺由專人專崗操作,明確查詢結果僅用于辦案需要且作為參考依據;三是加強過程跟蹤。對法院端加設查詢范圍、次數、時間等必要限制,自動讀取、存檔系統日志,建立信息查詢臺賬,做到過程可溯、責任可追;四是保障當事人權益。合理設置救濟程序,針對當事人存在異議或對詢價結果不滿意的,承辦人在接到書面異議后3個工作日內啟動評估程序,確保過程公平公正。 案例8
福建省漳浦縣人民法院 法院公安聯動協作 合力攻堅執行難題
近年來,漳浦縣法院主動加強與公安機關聯動協作,創新“大綜治、建機制、查人物、調矛盾”等執行新舉措,有效破解執行難題。2016年3月以來,漳浦縣公安局共協助促使274名被執行人履行義務1027萬元、執結案件269件(其中2018年來促使67名被執行人履行義務358萬元、執結63件),取得明顯成效。 一、依靠黨委領導,全面構建執行攻堅失信懲戒大格局 黨委高度重視。縣委常委會議專題聽取法院執行攻堅匯報,縣委政法委將履行義務情況列入單位平安創建、綜治考評的重要內容,對單位或個人存在失信情形的,一律在綜治考評中予以扣分,并降低平安單位創建等級,形成“縣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法院主辦、部門配合、社會各界參與”的綜合治理執行難大格局。強化聯合懲戒。縣人大、政協、紀委、組織部、統戰部、鄉鎮黨委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居主干提名和干部提任、入黨政審、誠信紅黑名單推薦報送時,均要求由法院出具是否存在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失信情況的審查意見。2016年3月以來,共審查4258人次(其中2018年來審查1025人次),因屬失信被執行人而被否決的11人。廣泛宣傳發動。法院及時主動向縣委、人大匯報,政府、政協通報決戰決勝執行難戰役情況,加強誠信法治宣傳,自主創作以真實執行案例改編的微電影《執心》獲全國法院第五屆微電影微視頻執行類十佳微電影,有力促進了社會誠信體系的構建。2016年3月以來,促使52名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212.4萬元(其中2018年來促使12人履行義務48.7萬元)。 二、完善機制建設,強力推動公安機關協助執行常態化 常態化溝通聯絡。深化與漳浦縣公安局的執行聯動,與公安局聯合制定《公安協助法院破解執行難實施方案》等專項文件,明確攻堅責任領導、決戰部門和專門人員,按片區開展專項執行會戰。專業化執行力量。對內實行“1+1+2+2”團隊化工作機制,由1名員額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書記員和2名司法警察組成辦案團隊,統籌安排、職責到人、協同完工,同時構建“1+1+4+1”執行權運行模式,優化1個執行指揮中心,成立1個執行事務團隊,組建3個執行實施團隊,完善1個保全中心,四類系統協調運轉有力提升執行效率。對外,于2018年5月18日,正式揭牌設立縣公安局“駐法院執行警務室”,由公安局選派2名業務骨干常駐警務室,法院專班負責對接,共同制定執行警務協作應急預案。精細化打擊舉措。對涉嫌拒執犯罪的“老賴”、妨礙公務及非法處置查扣、凍結財產的被執行人,一律由警務室干警提前介入,配合執行人員固定涉執犯罪的相關證據,無法查找到下落的,依法上網追逃,確保涉執犯罪查得準、捕得快;對執行實施中出現的阻礙執行、抗拒執行等行為,負責聯絡、調度接處警工作,及時處置化解涉執應急事件。2016年3月以來,漳浦縣公安局以涉嫌拒執犯罪立案偵查28件34人(其中2018年來立案偵查5件7人),被執行人自動履行率提高17%。 三、精準查控行蹤,全力打通執行“查人找物”瓶頸 實現數據互聯互通。從解決執行“人難找、物難尋”入手,與漳浦縣公安局設立全市首個公安網絡專用平臺,實時掌握被執行人的身份信息、身份證使用情況,入住賓館、購買車輛、機票、高鐵票,進入高消費場所,出入邊境等信息,實現司法大數據與公安大數據的資源共享,無縫銜接法院與公安執行力量,確保執行提速提效。借力公安全網查控。通過專用平臺,漳浦縣公安局協助法院對被執行人的身份、行蹤準確定位,進行臨時控制協助并及時反饋;對在日常執法執勤和檢查工作中,發現有法院商請協助查找及需要查控的被執行人或車輛,指令交警部門予以臨時查控或進行控制。法院成立查控專班,一旦接獲“老賴”行蹤或車輛情況,便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全方位對被執行人予以精準控制、精準打擊。2016年以來,實時反饋“老賴”行蹤信息746條,查扣車輛79輛(其中2018年來反饋行蹤146條,查扣車輛14輛)。暢通司法拘留協作。將協助法院執行司法拘留情況納入漳浦縣公安局各相關部門年終績效考評內容,明確轄區派出所要發揮熟悉社情民意的優勢,根據法院出具的《協助執行通知書》等文書,由公安部門安排專人布控、查找、控制被執行人,并暢通拘留所綠色體檢通道,提高對被拘留人的收押效率。2016年以來,漳浦縣公安局協助司法拘留304人,占同期拘留1185人的25.6%(其中2018年來協助拘留154名,占同期拘留237名的65%)。 四、強化協同攻堅,合力化解社會矛盾促進和諧執行 成立矛盾化解工作室。聯合漳浦縣公安局在拘留所成立“司法拘留矛盾化解工作室”,對存在涉穩隱患的執行案件主動介入,共同推動案件執結,合力化解社會矛盾。協力開展心理攻勢。依托該工作室,利用被執行人在移送羈押的24小時內心理防線差的“黃金時期”,充分發揮拘留所管教人員的職能作用,法院執行人員與其共同提審被拘留人,加強釋法析理,打開其心理防線,通過掌握、核查被拘留人的財產狀況,依法督促其履行義務。自工作室成立以來,在司法拘留環節促使167名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658萬元,執結案件151件。對癥下藥嚴控信訪。借助公安派出所密切聯系基層、充分了解基層的優勢,及時通報涉執信訪動態,共同教育疏導感化有信訪苗頭的當事人,使之安心生產生活;對情緒一時未能平復的當事人,實施穩控措施,成功預防2起準備赴省信訪事件發生;對個別無理纏訪鬧訪、違法行為明顯、經反復教育規勸無效的當事人,移交公安局精確打擊,給予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責任,產生較大的震懾效果。 案例9
河南省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 全區聯動大格局執行 破解“四大頑癥”提升質效
河南省鄭州市二七區是鄭州商貿中心區,轄區商業主體多、人員流動大。二七區人民法院年均受理各類案件25000件,執行案件收案數呈逐年遞增態勢。該院緊緊依靠黨委政府,積極探索“黨委領導、政府支持、法院主導、多方參與”執行聯動模式,動員全區各方力量參與執行工作,編織緊密有序執行網絡,全民動員與單位聯動有機結合,打響攻克執行難“人民戰爭”,有效提升了執行質效。 一是牢固樹立“大執行”工作理念,打造聯動協作系統工程。把解決執行難上升為法院和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努力,所有社會組織、社區單位、企業、個人等利益攸關者共同參與、協同行動的過程,助力轄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將執行工作融入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加強對被執行人聯合懲戒,今年以來,向相關職能部門發出特殊主體敦促執行函及司法建議書27份,對失信公職人員、名人名企,在人大代表資格審查、晉職晉級、評優評先、文明創建、綜合治理考核等方面進行限制,壓縮其生存、發展空間。探索適度市場化改革,發揮執行參與者最大潛能,向債權人、代理律師授予部分執行財產調查權或財產處分權,發出律師調查令52份,推進債權人執行和解解決“三角債”97案,涉案金額3000萬元。強化“智慧執行”建設,設立執行查控中心,在最高法院網絡查控系統基礎上,實現與轄區不動產、房管、車管等職能部門聯網,基本實現對被執行人主要財產形式“一網打盡”,有效破解查人找物難題。 二是積極爭取區委區政府支持,建立聯動執行大工作格局。依靠區委、區政府,構建全區聯動大執行工作格局,形成“支持執行就是支持發展、督促執行就是助力誠信、打擊拒執就是優化環境”新理念。爭取二七區委出臺在全區開展“基本解決執行難”聯合行動方案,成立由區委書記、區長任組長的專項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區直各部門和各鄉鎮辦配合職責,法院牽頭起草考核辦法,將配合執行情況納入全區綜合績效考核。對鄉鎮辦的考核抓細抓實,分領導重視、執行宣傳、協助辦案3個部分15個小項,根據難易程度,分別定出不同分值,每周匯總成績排名通報。對落后的鄉鎮辦,由區督查辦督查問責,必要時由區人大組織專項視察。區委政法委發揮領導協調作用,在每周信訪例會和公檢法司四長聯席會議上,將聽取法院院長匯報全區執行攻堅工作列為固定議程。法院牽頭建立二七區“基本解決執行難”聯合行動微信群和“解決執行難•公安情”微信群,通過微信群每日通報進度,安排任務,交流經驗,取長補短。 三是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屬地優勢和能動作用,打造堅強聯合執行攻堅體系。借鑒基層行政網格化管理經驗,強化各鄉鎮辦職能作用發揮,構建“橫到邊、縱到底、全覆蓋、無縫隙”的基層執行網絡,發動群眾性執行“運動戰”。實行執行員與鄉鎮辦“結對子”執行模式,按照屬地原則,將涉民生案件協助執行事項分包18個鄉鎮辦辦理,執行員適時給予業務指導,鄉鎮辦發揮其人熟、地熟優勢,幫助查找轄區被執行人下落、協助送達執行通知書、提供財產線索,協調化解案件。經廣泛動員,基層社區、鄉村民調員、居委會大媽深度參與執行,核查各類信息,協助辦理贍養、撫養、鄰里糾紛案件效果尤為明顯。今年以來,已將588起涉民生案件分兩批次交各鄉鎮辦協助辦理,結案率達到86.27%,實際執結率達到61.9%。第三批220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開展全區域執行“輿論戰”,全區18個鄉鎮辦共在轄區鄉村、社區、商場等地設置戶外固定宣傳版面 258塊,懸掛、張貼、發放各類宣傳資料9943份,在被執行人住所地張貼其失信信息“大頭貼”1269份,在商業區、鬧市區LED屏幕滾動播放執行標語393條,編輯美篇、微博221篇(條),直接促使161名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或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 四是強化政法機關聯動配合,形成遏制打擊“拒執”犯罪鐵網。二七區公、檢、法聯合頒布《關于敦促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通告》,法院發布《執行風險告知書》《致廣大人民群眾及申請執行人的一封公開信》,及時公布打擊“拒執”及失信懲戒典型案例,在全區營造“拒執就是違法甚至是犯罪”的強大輿論氛圍。二七區委政法委出臺《關于拒執罪辦理程序中證據收集等相關問題的意見》,統一辦案思路,實現打擊“拒執”犯罪規范化、常態化。聯合公安機關設立“打擊拒執犯罪警務辦公室”,對被執行人涉嫌“拒執”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機關進駐警務辦公室的專職人員快速進入偵查程序。今年以來,共移送公安部門偵查涉嫌拒執案件12件,已作出實刑判決3案3人。利用公安機關找人的先進技術優勢和專業力量,實現查人信息共享,破解“人難找”突出難題。今年以來,公安機關協助查找被執行人123人次,采取相關措施協助法院拘留被執行人14人。 全區聯動大執行工作格局為二七區法院執行攻堅提供了強大動力和堅強后盾,形成了全區動員、內外聯動的工作氛圍,“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成效明顯。截至7月底,該院近三年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法定期限內實際執結率89.94%,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終本合格率達到96.43%,執行信訪辦結率100%,結案率達到83.64%,累計發放執行款11.04億元。
案例10 湖南省瀏陽市人民法院 多措并舉謀創新 合力攻堅執行難
自“基本解決執行難”戰役打響以來,湖南省瀏陽市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的部署要求,通過黨建引領、全員攻堅、科技升級,目前已經取得階段性的優勢,正在向贏取執行攻堅的整體勝勢全面推進。 一是黨委領導凝聚多方力量。提升執行攻堅的政治站位,充分依靠和發揮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作用,通過三項工作的“內外結合”,增強執行隊伍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黨建工作“內外結合”。該院既外爭黨委領導的支持,又內生黨組織的動力。主動向瀏陽市委報告執行工作,市委書記先后兩次主持召開市委常委會專題研究執行工作,從人財物和政策方面全力支持執行攻堅。瀏陽市人大常委會專題召開了主任會議,聽取了該院執行工作匯報,并出臺了關于支持法院解決執行難工作的相關意見。市委政法委組織公安、民政、教育、不動產登記和市場監督等部門召開了聯席會議,建立了法院與相關職能部門無縫對接的執行聯動機制。市政府專門調度,在已撥付100萬元司法救助金、司法救助35人,結案36件的基礎上,增加撥付了100萬元司法救助金。該院還創新性推行以黨建帶隊建促攻堅的工作方法,于今年5月22日在執行攻堅一線成立臨時黨支部,臨時支部既有三名已改任非領導職務的黨員,也有綜合部門黨員負責人,還有機關業務部門及基層法庭普通黨員積極參與。正是有了黨建引領和黨員先鋒作用的充分發揮,該院涌現出了一批帶頭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黨員先鋒和凝聚在黨旗下同頻共振的普通干警。代表工作“內外結合”。該院高度重視人大代表聯絡工作,采取走出去和請進來的方式,增強人民群眾對執行工作的關注度和參與度。該院專門制作了執行攻堅紅皮手冊,由所有班子、庭室長上門向在瀏陽的四級人大代表送去手冊,匯報執行攻堅工作。今年該院已邀請90余名代表深入執行現場,參與案件執行,零距離見證了18件執行案件全過程,并參與做工作執行完畢及和解結案16件,另外2件系執行不能案件,通過代表見證使其認清執行不能案件的真實狀況。引導人民群眾區分“執行難”與“執行不能”,從而形成理解執行、支持執行、配合執行的社會共識。調解工作“內外結合”。該院積極探索人民調解與執行和解有機結合,一方面在院內成立了一支由3名專職調解員、16名特邀調解員和45名律師調解員組成的執行調解工作隊伍,積極促成執行和解,今年以來已執行和解172件;另一方面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優勢,常態化邀請基層組織參與調解鄰里糾紛、婚姻家庭以及標的較小的執行案件,使部分執行案件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和解協議。今年以來,已通過基層組織調解執行案件106件,效果良好。 二是全院統籌推進全員攻堅。瞄準執行攻堅的目標定位,整合全院資源開展執行攻堅,建立協同聯動、重點攻堅、問題聚焦的長效機制,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增強執行力量。由院黨組統籌調度,出臺了《“舉全院之力,堅決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戰”的工作方案》,從審判業務和綜合管理部門抽調50余人負責執行終本案件的評查、整改,將輔助性事務從執行部門分解出來,通過“協同作戰”和“分線作戰”的方法,讓執行干警集中精力辦好執行案件,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推行“執警合一”的方式充實執行力量,在法警大隊成立拘捕組,負責協助執行實施案件的執行,其他法警除完成警隊日常工作外,也全部投入到執行攻堅戰中,目前該院執行攻堅力量已達100余人,超過全院干警總人數的三分之一。一張圖紙作戰。認真對照最高法院要求和第三方評估指標,制作工作清單、制定作戰和施工圖紙,緊盯關鍵指標、關鍵節點和重點案件,堅持每周一公布,半月一調度,以執行簡報方式表揚先進,激勵后進。同時,以執行大會戰為抓手,以小額民生案件、涉金融案件為突破口,今年已累計開展夜間、凌晨執行行動71次,干警自覺加班多達4228人次。對未結案件精準施策,以釘釘子精神攻堅執行積案、難案和骨頭案,做到辦結一件核銷一件。僅2018年5月份一個月時間,就已執結案件517件,兌現標的額2.1億元。 三是科技升級破解執行難題。該院以“智慧法院”建設為契機,將信息化建設作為破解執行難題、補齊執行短板的突破口,通過傳統和現代方式的結合,從地面到天空形成立體化平臺,多措并舉破解執行難。啟用“村村響”廣播。在全國率先通過“村村響”廣播敦促被執行人履行義務,利用遍布全市32個鄉鎮、街道,320余個村的10000余個廣播循環滾動播放被執行人的拒執信息,精準覆蓋失信被執行人生活圈,營造督促其履行義務的高壓環境,發動人民群眾向法院舉報失信被執行人線索。自2018年6月9日“村村響”發聲以來,該院已精準播送1000余名被執行人信息,共收到群眾舉報線索36條,促使被執行人自動履行87人,助力全案執結48件,追回執行款336.7萬元,真正實現了判決不履行,“村村響”不停。部署“易執行”平臺。借助今日頭條、網易號、企鵝號等多家互聯網平臺,實現以當事人戶籍所在地、常住地或工作單位、案件發生地為圓心,迅速向周邊的移動互聯網用戶進行彈窗,對老賴周圍朋友圈、同事圈等特定人群進行精準推送,并附帶失信人員舉報功能,申請人可提供懸賞,從而全方位多角度地影響老賴的生活。“易執行”平臺從今年4月28日使用以來,已精準推送4期314名老賴,促使63人自動履行,助力全案執結56件,追回執行款159萬元。引入“執行天眼”系統。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將數據挖掘及智能分析決策等系統有機整合為一個整體,通過互聯網大數據算法,計算出被執行人的所在位置,對其進行定位“尋人”,從而大幅提升執行效率,讓“精準執行”發力生威,徹底打碎被執行人規避執行的僥幸心理。自部署該系統以來,該院已準確找到被執行人25名,執結39案。
案例11
多方協調全面發力 推動“送必達、執必果”
廣州中院深入推進“送必達、執必果”試點工作,兩個多月來,多方協調機制快速建立,46項措施快速落地,急難問題快速解決,“送達難”“執行難”逐步破解,各項工作取得明顯進展。今年5至6月,全市法院民事案件直接送達平均用時9.56天,同比縮短7.24天;首次送達成功率56.65%,同比提高12.6個百分點;全市法院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法定期限內執結率、終本案件合格率、赴京信訪辦結率穩步提升,全市法院執行工作呈現收案平穩、結案大幅上升、結案增幅明顯高于收案增幅、存案下降、質效全面向好態勢。 一、拓寬受送達人信息采集渠道,確保送得準 推動與廣州市“四標四實”標準地址數據庫對接,實時查詢全市900余萬外來人員暫住信息及1300余萬條人口、企業的標準地址、家庭成員、從業人員等信息。建立通信運營商當日快速反饋信息機制,兩個月來獲取59名未留下聯系方式的受送達人手機號碼并成功送達。通過特別端口向受送達人推送手機送達信息,受送達人閱后方可關閉短信。郵政公司向法院提供百萬數量級的本省居民身份證、護照、港澳通行證地址信息。推動行業協會修訂標準合同,約定銀行、保險合同確認的地址可用于接收訴訟、執行文書。開通線上確認送達地址功能,兩個月來確認地址信息3422條。 二、大幅壓縮送達耗時,確保送得快 整合網上立案、電子送達、“廣州微法院”小程序、郵政“E鍵送達”等多平臺功能,建成廣州法院智慧送達平臺。建立全市法院受送達人地址標準數據庫,立案時自動抓取、匹配歷史成功送達地址信息。建立郵政公司輔助送達機制,送達員通過內網專線將送達指令推送到郵政公司后,郵政公司安排專人打印、封裝、登記并直接寄送,送達員可實時查詢投遞狀態。智能送達專柜實現全天候送達,送達員將文書投遞到送達專柜后,受送達人可隨時自助領取。提高電子送達適用率,明確網上立案、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有律師代理的案件,原則上全部適用電子送達方式送達。探索委托代理律師直接送達制度。 三、完善送達配套制度,提高科學化規范化水平 試點快審案件公證輔助送達工作機制,兩個月來2名公證輔助送達人員送達案件249件。從嚴審查適用公告送達,5至6月公告送達案件占比同比下降10.32個百分點。與郵政公司建立郵寄送達質量雙向通報制度,通過夜間送達、提高投遞頻次、強制綁定回執等措施提高送達成功率,5至6月郵寄送達成功率同比提高15.5個百分點,回執合格率同比提高15.4個百分點。 四、加強組織部署,創新執行工作機制 院領導多次主持召開督辦推進會和開展全方位視頻巡查,對工作成效不明顯的負責同志親自談話提醒。制定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行動計劃、攻堅作戰圖,實行掛圖作戰。開展清理長期未結執行案件專項行動,5至6月清理一年以上未結執行案件1800余件。今年以來增配43名執行法官和104名執行輔助人員,將17名不適應執行崗位要求的干警調整出執行隊伍。健全新型執行團隊運行機制,全面推行執行案件繁簡分流,實現以10%的執行人員力量辦理70%以上的執行案件。因地制宜開展執行事務集中處理機制改革,其中8家法院實行執行警務化改革,市中院成立司法警察執行大隊,將扣押查封、強制清場、司法拘留等事務,交由專門司法警察集中辦理。完善執行轉破產銜接機制,1至6月13635件執行案件移送破產審查。完善執行績效考核制度,加大績效核心指標的考核比重。 五、推進智慧執行建設,增強科技支撐能力 實現與大數據局信息共享平臺數據對接,導入戶政、人社等各職能部門數據13類70億條,初步實現對被執行人的大數據畫像。上線執行大數據管理分析平臺,實現對財產查控、處置、執行款到賬等9個關鍵環節的動態管理、逐級預警、限時督辦。執行指揮中心歸口負責全部執行案件的網絡查控和案件快速流轉,今年來集中查詢45萬余次,集中控制財產6182項。建立與公安機關網絡協作執行機制,目前已接入900余萬外來人口居住信息。 六、提高外部協同水平,形成執行工作合力 建立與公安機關執行協作機制,今年以來全市公安機關協助拘留失信被執行人157名。構建網格員協助執行體系,首批納入11000名網格員,辦理事項271項。建立涉案不動產、車輛網絡詢價機制,6月份以來依托京東大數據平臺對59件案件71宗不動產進行評估,評估周期縮短到三個工作日。推動涉案廣州牌照小客車帶指標拍賣,市政府明確符合增量指標申請條件的買受人競拍司法拍賣車輛可直接申領指標。推行公證參與執行輔助事務,今年以來公正派駐法院人員協助辦理案件620件、事項1030項。
案例12
貴州省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 以“統一執行中心”為突破口 探索執行新模式
為破解執行難問題,2017年10月17日,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探索設立“統一執行中心”,將碧江區、萬山區法院兩個法院的執行局合并到銅仁市中級法院,與市中級法院執行局合署辦公。“統一執行中心”堅持以強化執行兌現為工作目標,推動執行工作全面健康發展。 一、以統一執行中心為基礎,整合執行新資源 銅仁市中級法院設立“統一執行中心”,旨在進一步深化審執分離改革,探索完善以法官為主導的團隊化工作模式。 一是人力資源的整合。設立“統一執行中心”,最大的優勢在于不增加人員配置的情況下,對現有執行資源重新排列組合,以"組團"的形式,執行人員統一指揮,實現執行力量“反應迅速、集團作戰、處置有力、工作協同、分工負責、管理高效”執行新模式。針對重大執行案件,采取“集中執行干警”“集中一段時間”“集中查控被執行人財產”的“三集中”統一指揮執行模式。 二是信息化資源的整合。以設立“統一執行中心”為平臺,強化統一管理,努力將“統一執行中心”建成執行工作指揮調度中心、信息交換中心和決策分析中心,強化案件管理。執行過程中如果發現某一時間段某個法院執行案件數量增速較快的,經審核可以在銅仁市城區法院范圍內進行均衡調配。 三是宣傳資源的整合。緊抓宣傳工作的部署、督促、協調,充分重視媒體力量,借助各種載體,在新聞、報紙、微博、微信等各種媒體中,向社會全方位展示人民法院破解執行難的成果及決心。 二、以統一執行中心為依托,優化執行新方式 市中院把“率先實現基本解決執行難”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抓,推行“六化”機制,打造“銅仁執行模式”工作亮點,開創“基本解決執行難”新局面。 一是協作配合前置化。推行“四個前置”工作法,即立案工作理念前置:立案環節突出做好案件信息登記、訴訟指導、法律釋明、風險告知和訴前保全等項工作,為案件順利執結“打好前站”。審判工作前置:審判環節考慮案件后期執行問題,由案件主辦人向當事人做好判后答疑工作;推行“五級聯調”工作法,力爭調解結案并當庭履行,減少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從源頭上減輕執行工作壓力。執行工作前置:執行人員提前關注案件審理,依法配合審判庭搞好先予執行和財產保全工作,為案件順利執結“排障強基”。執行壓力前置:判決生效后,由審判人員及時向被執行人發放《督促履行義務告知書》,進行壓力傳輸,督促當事人履行義務,實現案結事了。 二是集中執行常態化。強化主動執行理念,按照有工作激情、有準確數字、有濃厚氛圍、有群眾感受的“四有”原則,扎實開展分散執行與“拉網式”集中執行,將轄區按鄉(鎮)分片,組建包片執行組,平時以組為單位能執盡執,遇有復雜和執行難度大的案件,組成由執行局、法警隊和其他庭室骨干參與的執行方陣,開展逐鄉(鎮)、逐村、逐戶“拉網式”集中執行。 三是跟蹤執行網絡化。推行移送跟蹤執行工作法,即把執行局分成執行小組,分別在內網跟蹤業務庭案件審判情況,調解并當庭履行的計入自動履行數據,判決案件由審判員直接移交執行局,筑牢協作配合的“責任網”和環環相扣的“責任鏈”,合力提高自動履行率。 四是信息查控流程化。將信息化應用與執行工作深度融合,以信息化手段搭建全方位信息查控平臺,為執行工作提供全業務、全流程、全互聯、全共享的信息技術支持和保障。充分發揮“總對總”和智能辦案系統“點對點”查控功能作用,重點聯系各領域職能部門,擴大執行協作單位范圍,對執行案件進行網上查控,確保執行信息“曬在陽光下”。 五是失信懲戒公開化。積極爭取黨委支持法院執行工作,由市委出臺《關于懲治失信人若干問題的實施意見》,明確懲戒對象、懲戒內容、懲戒范圍、懲戒實施方式等內容,要求轄區各職能部門執行。充分利用法院公告欄、主流媒體和街頭LED電子顯示屏等渠道,曝光失信人黑名單,廣泛營造失信可恥的輿論氛圍,增加失信人的“誠信危機”,迫使被申請人自動履行義務。 六是法治宣傳系列化。在當地電視臺開設《走進執行》專欄,邀請電視臺記者跟蹤報道“清倉、織網、鐵拳、暖心、獵賴、百日攻堅大戰”等大行動成果。及時發表執行局長電視講話,播放執行工作專題片,拍攝《微電影》,并由法院院長或執行局長作客網絡電視臺接受專題采訪,互動交流破解執行難的經驗做法。 三、以統一執行中心為后盾,探索執行新模式 為充分發揮統一執行中心的功能,市中院積極創新工作方式,創建“五快、五定、四著力、四聯合、三不放過、一標準”的新模式。 “五快”即工作啟動快、摸清底數快、貫徹會議精神快、落實領導要求快、工作進度快。工作一開始,兩級法院主要領導就高度重視并親自抓,切實承擔起組織協調職責,專題聽取匯報,召開會議,研究方案,及時傳達上級指示精神,安排部署工作。市中級法院多次召開相關,專題研究執行工作,逐類研究制定方案,研究解決普遍性問題;及時下發規范性意見,加強業務指導。 “五定”即對清理出來的執行積案實行定承辦人、定督辦人、定執行措施、定執行期限、定執行目標。對六類重點執行積案設立臺帳,院長、局長、庭長親自包案;涉及政府等特殊主體案件,由政法委書記、法院院長、分管領導或黨組成員親自掛帥督辦。對地方、鄉鎮上的按鍵,分解到各地,由主要領導成為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案件的化解工作。加大對拒不執行、妨害執行行為的懲處力度,拘留、拘傳了一批抗拒執行、阻礙執行的被執行人, “四著力”即:一是著力改善執法環境,大力加強執行信息宣傳工作。清理活動開展以來,出動警力達6308人次,出動宣傳車輛595輛,印發宣傳材料3萬份。媒體刊載宣傳文章28篇,播放電視節目130次,營造了良好的輿論氛圍。二是著力構建解決執行難的長效機制。全市法院已經建立了執行聯動威懾、特困群體執行救助、執行申訴信訪審查處理、立審執協調配合、執行績效評價機制、統一指揮綜合管理機制、無財產案件退出機制、執行保障機制等執行工作長效制度。三是著力能動執行,和諧執行,努力化解社會矛盾。在各級黨委、政府的支持下,法院和財政部門聯合成立了執行救助基金管理委員會,兩級財政已撥付救助基金886萬元,已救助1328案2345人。四是著力強化工作督導,確保各項工作要求按質按量按時落到實處。狠抓督查指導和規范建設,建立了督查通報制度和業務指導制度,加強信息通報和經驗交流,形成清積的良好氛圍。 “四聯合”即:根據執行案件的具體情況因案施策,積極探索靈活多樣的執行方法,剛柔相濟,扎實搞好了四個聯合行動,有效突破四類重點積案:一是與人大、紀檢、組織等部門聯合行動,清理特殊主體型積案。二是與公安機關聯合行動,清理逃避抗拒型積案;與交警部門聯合,限制失信被執行人車輛上高速。三是與經濟管理部門聯合行動,清理失信型積案。四是與新聞媒體聯合行動,清理賴債型積案。通過采取多種行之有效的措施,達到執行一案,宣傳一片,震懾一批的效果,起到了處理一案、解決一片的作用。 “三不放過”即:領導包案責任制不落實的不放過;執行措施不窮盡的不放過;讓申請執行人沒有拿到錢或對執行工作不滿意的不放過。具體工作中狠抓落實,窮盡執行方法,窮盡執行措施,窮盡法律手段。同時講究執行藝術,注重和解工作,實行上下聯動,剛柔相濟,采取了“和諧”方法,利用被執行人的親友做執行和解工作,取得了明顯效果。 “一標準”即把執行實效作為檢驗執行難是否基本解決的根本標尺,嚴格按照第三方評估指標體系確定的結案標準結案。完善工作方案,制定作戰圖、時間表,對標評估考核標準,以問題為導向,以目標為指引,查找差距,補齊短板,精準推進落實,高度重視執結案件的質量問題。
案例13
陜西省商南縣人民法院 推動組建聯合救助機制 有效破解涉困執行難題
自2016年1月以來,地處秦巴山麓國家連片貧困地區的商南縣法院針對受理的執行案件涉及貧困人口多、被申請人無財產可供執行、申請人家庭貧困又急需救助的實際情況,深入調研、拓寬思路,積極協調、大膽探索,按照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有機結合的思路,構建起了“黨委領導、法院主辦、整合資源、聯合救助”的執行案件救助工作機制,解決了困難當事人的燃眉之需,有效破解了執行難題。截止2018年5月,該院采用執行案件救助機制執結案件126件,各部門累計對136名涉執行案件困難當事人給予救助137萬元,促進執行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全院涉民生案件執結率同比提高了25%,標的到位率提高12.62%,終本案件下降至0.12%,沒有出現涉民生執行信訪案件。 一是深入調研,確立執行救助新思路。商南縣地處秦嶺東段南麓,屬國家貧困縣。近年來,商南法院受理的執行案件,大量案件被執行人屬社會弱勢群眾,無財產可供執行或無力賠償,給法院執行帶來巨大壓力。據統計,2016年1月至2018年5月,該院受理的1309件執行案件中,雙方當事人均為貧困人口的215件,占受理案件總數的16.4%,其中申請執行人為貧困人口的337件,占25.7%;被執行人為貧困人口的356件,占27.1%。上述案件當事人處于低保邊緣或低保線以下特困群眾的180件,占13.7%。針對這一現狀,該院黨組在深入調研、反復論證的基礎上,形成完善了以構建“黨委領導、法院主辦、整合資源、聯合救助”為主要內容的執行案件救助新機制工作思路,形成了有效破解涉困執行難題的思路對策。 二是依靠黨委,建立聯合救助新機制。商南縣法院主動向縣委請示、給縣委政法委專題報告,積極爭取黨委領導支持??h委政法委高度重視,加強統一組織協調,對全縣整體社會救助工作進行深入調查,先后5次主持召開由法院、工會、民政、房管、衛計、信訪、扶貧、慈善、紅十字會等多個部門參加的座談會,在反復討論統一思想,形成工作共識的基礎上,由縣委政法委牽頭聯合9個相關部門下發《關于解決人民法院執行案件中生活困難人員救助問題的意見》,對法院案件執行特困群體的救助范圍、救助方式、救助審批程序、資金返還、監督檢查等作出明確規定,通過整合社會救助資源,創新聯合救助機制,把法院執行案件司法救助納入社會救助大框架之內,形成了各部門聯動實施大救助的工作模式,為有效破解涉困執行難題提供了強有力的機制和組織保障。 三是因人施救,各司其職實現最佳效果。在縣委統一指導協調下,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據涉特困人員不同情況,有針對性地實施困難救助,實現了幫扶救助與化解執行兩提升的良好效果??h委政法委通過籌措資金,對17件重特大交通肇事、刑事附帶民事特困執行案件當事人給予救助31萬元;縣民政部門對32件涉民生執行案件特困當事人給予救助16萬元;縣房改局每年拿出了5套公租房,供執行騰房或需變賣房產后又無可居住房屋的執行案件當事人居住使用,且免去兩年房租費;縣慈善協會對1件申請執行人因工致殘、被執行人無力賠償、申請人兒子考入大學面臨輟學的案件,及時救助了1.2萬元。商南法院積極聯系有關部門,為生活確有困難的15名案件當事人辦理了低保, 讓群眾真正享受到的司法的關懷和溫暖。
案例14
甘肅省嘉峪關市城區人民法院 “法院+保險”聯動 助力執行攻堅
2018年是“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決戰之年,甘肅省嘉峪關市城區人民法院以問題為導向,堅持以改革思維破解當前執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以逢山開路、遇水架橋的精神,創新構建“公積金”扣劃模式,并推出“集中執行常態化”模式、“執行保險救助”等執行創新舉措。尤其是首創的執行保險救助機制的落地生根,是嘉峪關市城區人民法院決戰“執行難”工作的一次全新嘗試,標志著該院進入了“法院+保險”聯動合作新模式,對于破解“執行難”問題具有積極作用,也為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糾紛解決途徑提供了新的力量支撐。 一、積極研究、破解難題 針對一些人身損害賠償、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等案件長期得不到解決,特別是涉訴特困人員,人民法院窮盡執行手段,被執行人確無履行能力導致案件不能執行而終結的,申請執行人得不到應有的損害賠償,不僅不斷引發上訪、信訪等新的社會矛盾,而且嚴重損害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權威,也給申請執行人造成了生活上的急迫困境。嘉峪關市城區人民法院雖然加大了司法救助的力度,但由于司法救助范圍過窄,條件過嚴,要求過高,使得相當一部分案件無法納入司法救助范疇而得到有效救助。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強化司法權威,有效發揮好保險在推動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中的積極作用,嘉峪關市城區人民法院院長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嘉峪關市分公司多次協商,探討為涉民生案件、部分執行不能案件進行整體投保,積極探索推行執行保險救助。通過建立執行救助保險,法院作為投保人,使用部分救助金為遭受人身傷害并獲得勝訴判決的受害人或者其親屬購買保險服務,由保險公司對這類申請執行救助的人員發放救助款,可以有效解決勝訴一方因案件執行不能或執行不到位而陷入生活困境的情形。 二、迅速行動、簽訂協議 嘉峪關市城區人民法院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嘉峪關市分公司在前期多次協商溝通的基礎上,本著友好合作、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原則,于2018年7月3日簽訂了《戰略合作協議》。7月12日,雙方又簽訂了《執行救助保險合作協議》。雙方合作領域包括:創新訴訟保全擔保機制,涉及訴前、訴中、執行程序及仲裁程序中的財產保全、行為保全、證據保全和先于執行案件等領域,不斷提高案件的保全率;加強風控合作,聯合控制保全錯誤發生率,有效降低風險;創新推進執行懸賞保險新機制,通過懸賞保險降低申請執行人負擔,豐富懸賞公告的推送手段,提高懸賞執行的透明度和流程標準化;執行救助保險,創新司法救助管理機制,有效解決涉民生訴訟案件中“執行不能”的問題,提高救助效率,建立科學、高效、廉潔、公開的資金管理和執行救助模式等方面。此次合作的引入,將大大降低了申請人的執行成本,有助于發動全社會參與執行工作,實現舉報人有獎、申請人實現債權或獲得救助、法院執結案件、失信被執行人無處藏身、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得到推動的多方共贏格局。戰略合作協議達成后,一方面為申請執行人提供“執行無憂”懸賞服務,鼓勵公眾舉報被執行下落及財產線索,調動全社會助力執行的積極性;另一方面消除申請人對財產保全誤差的顧慮,有效控制財產保全風險,加大財產保全適用力度;同時,加大對當事人、證人、司法工作人員等合法權益的保障,體現司法溫度。 三、優勢明顯、效果顯著 執行救助保險有別于傳統司法救助,執行救助保險有以下三大優勢:一是救助對象更廣泛。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涉民生案件、交通事故糾紛案件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等案件,被保險人是因無法執行或執行不到位的勝訴受害人及其家屬;二是救助額度增值高。根據協議規定,投保的救助基金總額能增益至160%;三是救助準確度更高。保險公司對申請救助人的情況進行調查、法院進行審核、救助款發放完畢后保險公司再回訪核實,這樣“前調后核”的方式,可以確保救助的必要以及真正落實。嘉峪關市城區人民法院與人保財險嘉峪關分公司約定執行救助保險范圍主要為司法救助類案件、長期信訪案件和法院認為需要救助的案件,雙方通過合同約定的方式商定了“保險救助”案件的范圍要大于司法救助范圍;進行保險理賠時人民法院向保險公司提供執行救助申請書、判決書等相關法律文書,保險公司收到法院相關救助資料后10日內履行賠償義務,將執行救助保險賠償資金劃轉到人民法院賬戶,由人民法院向救助對象發放,這里雖然約定了申請人要提供相應困難證明,但在這里要求的的困難證明,而不是特困證明,也不要求申請人及其親屬符合最低生活困難人群,即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協議簽訂后,雙方積極開展工作,嘉峪關市城區人民法院向保險公司投保執行救助保險費合計22萬元,保險期限1年。保險公司在一個保險期間執行救助保險賠償上限為保險費的160%,達到上限則保險責任終止。同時,雙方還建立聯合工作機制,簡化救助標準和流程,人保財險嘉峪關分保險公司在法院立案大廳委派專人、設立保險服務專柜開展法律類保險服務。2018年7月28日,人保財險嘉峪關分公司共為涉及30件案件的35名困難申請人發放救助金近35萬元。全省首例保險公司助力解決執行難,首創的“保險救助”理賠案例圓滿劃上了句號。
案例15
寧夏回族自治區賀蘭縣人民法院 新思路新舉措新辦法構建解決執行難新模式
2016年5月,賀蘭縣人民法院被寧夏高院確定為“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示范法院。兩年多來,按照上級法院關于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加強領導,壓實責任,積極探索新思路新舉措新辦法,構建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新模式,在全區法院實現“七個率先”,重點攻克“執行難”問題,取得了突出效果。 一是率先運用大數據獲取執行線索。針對被執行人長期下落不明、無財產線索的“骨頭”案件,突破固有思維模式,運用大數據信息獲取執行線索。通過與阿里巴巴旗下螞蟻金服建立長效遠程協助機制,定期將被執行人信息發送給螞蟻金服,由其通過后臺查詢將被執行人收貨地址、聯系電話、賬戶余額等網購信息反饋給法院,協助法官查找被執行人,控制被執行人財產,進而順利執結案件。2016年11月至今,已發出5592人次協助查詢通知書,通過數據分析,能夠確定被執行人下落的案件占被查詢人的15.6%,凍結扣劃被執行人財產23.85萬元。通過“虛擬交易記錄”與“網絡物流追蹤”,線上線下同步深挖執行線索,讓“隱身”的被執行人無處藏身。我院借助大數據信息執結的首例案件參評了2016年全國法院十大執行案例。 二是率先開展常態化集中執行。2016年11月份以來,執行局堅持每周至少不定時開展一次集中執行活動,真正形成了常態化的集中執行工作模式。集中執行時,每個執行小組嚴格使用“單兵”系統,執行局局長或分管院領導通過執行指揮中心進行指揮、協調、監督,有效規范了執行行為,實現了案件集中高效送達和查找、傳喚的目的。因參與干警多、規模大,對被執行人形成了較大的威懾性,降低了暴力抗法事件的發生概率,且庭局長對每個執行員承辦案件的執行節奏有了整體把握,整體推進,克服了單打獨斗的弊端,執結了一批“沉底案”“骨頭案”“系列案”。至今,已開展集中執行活動69次,查找被執行人3865人次,司法拘留71人,執結案件512件,結案標的額為2419.1萬元。 三是率先發布懸賞執行公告。為督促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同時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積極協助法院開展執行工作,切實提高案件執結率,2017年1月,依法發布寧夏首份懸賞執行公告。通過在新聞媒體和被執行人居住地發布、張貼懸賞執行公告,公布被執行人照片、戶籍地址、涉案金額等基本信息,進一步壓縮被執行人生存空間,集結全社會力量共同破解執行難題。目前,已發布、張貼懸賞公告380余人次,執結案件121件,已結案件標的額258.31萬元。該做法所編寫的宣傳信息,被自治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評為寧夏2017年度“十大法治新聞”。 四是率先簽訂執行懸賞保險合作協議。2017年10月,我院率先與中國人民保險銀川分公司簽署“執行懸賞保險”合作協議。執行案件申請執行人向法院遞交書面申請,申請啟動懸賞執行,經法院審核,如該案件確系被執行人下落不明、未發現有財產可供執行或者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情形,便可依照當事人申請啟動懸賞執行,并制作“懸賞公告”。投保費用金額由申請執行人與保險公司自行協商,通過懸賞保險可將懸賞金額擴大十倍。執行懸賞保險通過低投保高賞金的方式,加大懸賞激勵力度,降低了申請執行人維權成本和執行風險,同時也激發社會各界力量查找被執行人和提供執行線索,對長期隱匿居所、轉移財產、規避執行的被執行人產生強大的心理壓力,進一步擠壓了被執行人的生存空間,迫使其自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五是率先對接綜治網格管理平臺。網格化管理是銀川市委政法委主導建立的“政法云”信息綜合管理平臺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管理內容是由網格員通過采集人口、房屋、事件等各類基礎信息,及時排查上報各類動態信息,協助公安、司法行政部門對刑滿釋放人員、社區矯正人員等進行幫教和管控,并隨時將采集到的信息錄入到平臺中。我們意識到借力該管理平臺幫助法院查找被執行人下落及財產線索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2017年3月,在集中執行活動開展前,執行局向賀蘭縣馬家寨社區網格員管理辦公室發出協助查詢函,由其專人通過工作平臺對擬查找的被執行人進行逐個篩查并與網格員溝通確認。在第一次篩查中,從擬查找的189名被執行人中排查出至少有50%的被執行人已不在原住址居住,10%的被執行人有了新的住址,40%的被執行人地址較為準確,其中又有20%的被執行人近期經常返回居所居住。根據查詢結果,執行局及時確定集中執行方案,對近期經常返回居所居住的被執行人重點查找,當日集中執行效果明顯,準確查找到的被執行人數量較以往多了一倍左右,執行完畢和部分執行的案件數也明顯增多,并且當日查找被執行人的工作時間由以往的一個工作日縮短到兩個小時。通過對接網格員管理平臺,最大程度避免因當事人提供虛假或錯誤的住址、聯系電話等信息導致執行、送達困難,耗費有限的司法資源,對于彌補傳統手段相對遲緩、費時費力的不足,起到了事半功倍,“四兩撥千斤”的功效,有效克服了“人難找、物難尋、財難查”的窘境,切實提高了工作質效。該協查機制運行以來,網格員共協助我院排查被執行人下落及財產線索567人次,協助找到被執行人248人,協助送達法律文書150余次,見證執行23次。目前,在縣委政法委的積極支持下,已實現在執行指揮中心便可直接查詢網管化管理平臺信息,進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 六是率先與京東集團簽訂“互聯網+”合作協議。為進一步拓展拍賣平臺和受眾范圍,提速拍賣程序,提高網拍率,并拓寬網絡查詢失信被執行人的渠道,今年4月10日,率先與京東集團簽訂了“互聯網+”框架合作協議。通過借助京東集團網絡平臺、客戶、數據、技術及物流等優勢資源,在互聯網+倉儲物流、數據服務、金融服務、聯合查控等方面開展長期合作。合作協議簽訂后,我們首先開展了網絡司法拍賣工作,目前網絡拍賣量120余次,成交量23件,成交額571.67萬元,標的物成交率38.98%,溢價率23.85%,為當事人節約傭金28.58萬元。近期,又引進京東大數據評估平臺服務,借助京東大數據分析能力和互聯網技術,通過調取、篩選、排重、過濾等技術手段對海量車輛成交數據進行分析,建立智能評估模型,快速得出拍賣物的當前價格及歷史成交價格曲線,并免費向當事人提供詢價結果。傳統的司法拍賣在處理涉案車輛、房產等財產時往往依靠人工評估,但存在周期長、評估價格起伏大、評估費用高等問題,這些因素嚴重降低了執行財產的處置效率。但利用京東大數據評估平臺卻將傳統評估一個月的時間周期縮短為20分鐘左右,既克服了人工評估費用較高、周期長、誤差大的弊端,又提高了法院執行財產評估詢價的效率和準確性,更好地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七是率先成立執行事務集約化管理中心。執行指揮中心是強化執行管理、推進“三統一”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平臺和有力抓手。今年,為進一步提高執行工作效率、強化執行監督、規范執行行為,我院率先成立了執行事務集約化管理中心,將財產查控、評估拍賣、委托執行、執行流程節點監控、案款管理等“多、細、散”的執行事務集中進行辦理,切實推進了執行指揮中心的實體化運行。通過集約化的資源配置和集中開展工作,推進執行事務辦理的智能化、標準化,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節約了人力資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