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審復查案件:寧波中院將疑難復雜的再審復查案件通過寧波移動微法院順利調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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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某與張某曾在寧波合伙做生意,后因賬目結算問題產生糾紛,付某以合伙糾紛為由起訴張某,要求解除合伙協議并要求張某支付合伙款16萬余元,法院支持了其訴請。后張某又以買賣合同糾紛為由起訴付某,要求付某支付貨款19萬余元,一審中張某敗訴,二審改判支持張某訴請。付某不服二審法院判決向寧波中院申請再審。 再審期間,雙方情緒激動,付某揚言如果法院處理不好,將通過過激手段解決;張某則報怨原審法院執行進度緩慢,甚至懷疑執行法官辦人情案、關系案。面對這種復雜局面,承辦法官積極尋找案件突破口。針對付某現居住在外省老家的情況,承辦法官積極引導雙方當事人使用寧波移動微法院,既讓原本經濟條件并不寬裕的付某節省了往返路費,也為雙方參與訴訟提供了時間上的便利,讓雙方的關系得到緩解。后承辦法官多次通過移動微法院與雙方溝通,雙方當事人最終握手言和,且均表示移動微法院為老百姓打官司提供了便利,充分體現了法院司法為民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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