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懸賞:慈溪法院通過寧波移動微法院 接受申請發布執行懸賞公告便捷高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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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下半年,因某制衣公司拖欠16萬余元貨款拒不支付,某毛絨制品公司向慈溪法院提起了訴訟。案件很快有了結果,法院判決制衣公司限期支付貨款,該公司的執行董事傅某承擔部分擔保責任。然而履行期限屆滿之后,毛絨制品公司依舊未收到貨款,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經過“點對點”“總對總”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控后未發現制衣公司和傅某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 2018年1月,毛絨制品公司決定向法院申請發布執行懸賞,希望借助社會的力量查找被執行人財產線索。不巧的是,公司的代理人張律師正在外地出差,無法及時趕回慈溪。“等過一陣子再申請嗎?有沒有便利的方法?”張律師致電承辦法官詢問。承辦法官想到新上線的移動微法院有在線傳輸文件的功能,便建議張律師嘗試。在法官的遠程指導下,張律師從慈溪法院官方網站下載了懸賞執行申請書模板并填寫完整,隨后將申請書上傳到移動微法院平臺。承辦法官在線對申請書內容予以核實確認,當天即對兩被執行人發布了懸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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