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臨海法院在線審理涉外離婚訴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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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2019)浙1082民初706號 案情簡介: 本案原告沈某系臨海市永豐鎮人,被告謝氏渥嫣(TA THI UT EM)系越南人,原告與被告于2017年2月經人介紹認識,于同年7月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婚后不久被告便多次不告而別,離家返回越南,夫妻感情破裂。2019年1月22日,原告向臨海市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因該案件系跨國婚姻,經外交送達、公告送達,耗時較長,2020年6月15日臨海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本案。承辦法官考慮到原告身在外省且“新冠肺炎”疫情尚未完全消除,無法到庭參加訴訟,綜合多方面因素考慮,承辦法官決定利用移動微法院線上開庭的方式對本案進行了開庭審理,并判決準許原被告雙方離婚。 意義分析: 本案系一起涉外離婚糾紛,案件前期經歷了外交送達、公告送達等,耗時耗力較長。因本案原告人在外省,在開庭當天未能到庭參加訴訟,若采取傳統開庭方式,本案將按撤訴處理,不利于解決雙方的矛盾糾紛。承辦法官通過移動微法院在線開庭,解決了這一問題,真正實現了讓數據多跑腿,讓當事人少走路,讓法庭動起來。當事人足不出戶就能打官司,一次都不用跑。
信息來源: 臨海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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