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海法院:聯通三地,異地原被告掌上解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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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杜橋交通巡回法庭受理的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案件中,原告嚴某要求被告廖某與保險公司賠償交通事故損失四萬余元。案情較為簡單,責任認定也很明確,但原告以開庭同期其他法院另有案件為由申請延期,法官斟酌之時,被告也打來電話稱自己在江西老家,且需照顧生病的家人,開庭不便。 鑒于雙方均有特殊情況,承辦法官引入移動微法院平臺展開線上調解,多次致電原被告,向雙方詳細說明微法院的功能及操作流程。同時,保險公司也在線擬定了賠償方案,遠程與原被告協商,并達成一致。在法官主持之下,各方在線對調解協議簽字確認。 結案后,保險公司很快完成了理賠,原被告對移動微法院帶來的便捷予以充分肯定。 作者: 馮妃 徐昊陽 信息來源: 臨海法院杜橋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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