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海法院利用移動微法院在線調解一起復雜的物業服務合同糾紛,獲當事人一致好評 | |||||
|
|||||
臨海法院近期受理一起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案,案由雖然為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但并不是一般意義上的物業公司向業主催討物業費,原告A公司系臨海一處樓盤的開發商,被告B公司系該樓盤的物業服務公司。2019年10月10日凌晨,被告B公司物業經理伙同保安隊長等人將小區地下室的三樘共十八塊人防門進行拆卸,并偷運至小區外當廢鐵賣掉,上述三樘人防門共價值215000元。原告A公司向臨海法院起訴稱被告B公司作為物業管理服務提供者,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期間未盡管理義務,導致小區人防門被盜取,且盜取者系被告B公司工作人員,B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臨海法院立案受理后按法定程序向原、被告雙方發送了開庭傳票、舉證通知書等法律文書。案件承辦法官收到案件后也第一時間聯系雙方當事人及其律師進行調解工作。經過承辦法官多次耐心工作,在案件正式開庭之前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但要簽訂書面調解筆錄時雙方律師就犯難了,因為按照之前的操作習慣,調解筆錄都需要當事人雙方或律師進行簽字確認,但本案中,原告A公司的代理律師是浙江溫州的一家律所的律師,被告B公司的代理律師是江蘇蘇州的一家律所的律師,兩位律師都表示來回臨海就簽個名字太不方便了,能否采取其他的方式進行調解確認。當即承辦法官想到現在可利用移動微法院這個在線辦案平臺進行在線調解簽字,最終原、被告律師按照移動微法院的操作流程順利地在線簽署了調解筆錄,無需特地趕到臨海法院進行書面簽字。 臨海法院通過移動微法院在線調解并且線上簽字確認,便利了當事人尤其是外地律師,在現在疫情尚未完全結束,防控措施尚存的大環境下,利用移動微法院進行在線調解顯示特別實用,而且也大大加快了案件的審理進程,提高了辦案效率,同時也減少了辦案中紙張的使用,彰顯司法辦案中的環保意識,得到了雙方當事人及律師的一致好評。 注:案號為(2020)浙1082民初7556號 作者: 民二庭 錢超群 信息來源: 臨海法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