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諜戰”中的罪與罰 | |||||
——寧波鄭某等人侵犯音王公司商業秘密案塵埃落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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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庭審現場。 導讀 這是一場極具影視劇情節的“商業諜戰”——幾個在研發團隊十幾年的老員工結成團伙,想方設法從老東家拿走最核心的商業秘密,又先后離職創立公司,生產同類產品,搶占市場牟利。作為全球音視頻智能化集成產業的龍頭企業、受害的音王電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音王公司)遭受到了創業33年來最為重大的打擊。4月22日,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陳志君主審并擔任審判長,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鄭某、丘某侵犯商業秘密案。寧波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葉偉忠出庭履行職責。違背保守商業秘密職業規則、觸犯侵犯商業秘密罪的被告人當庭被判刑,在知識產權創新已是生產生活和社會發展源動力的今天,給全社會敲響知識產權保護的警鐘。 骨干想干一番“大事業” “被告人利欲熏心、唯利是圖,不僅違背了保守商業秘密的職業規則,也辜負了公司十多年來的培育和付出,更觸犯了刑法……”伴隨著公訴人葉偉忠宣讀起訴書,在莊嚴肅穆的寧波中院一號法庭里,這場“商業諜戰”的真相被慢慢揭開。 音王公司作為一家生產揚聲器、數字調音臺等專業音響設備的民營高新技術企業,經過不斷開發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從1988年寧波東錢湖畔一個不足80平方米廠房、10余名員工起家,穩步發展成為一家擁有1800多名員工的大企業,還于2009年1月收購了國際知名高端調音臺品牌制造商英國卡迪克公司,服務保障過北京奧運會、上海世博會、央視春晚等重大國家盛典。 2005年,鄭某大專畢業后應聘來到音王公司,成為公司的重點培養對象,多次被派往國外培訓學習,公司還專門為他聘請外語老師教授英語,鄭某的業務能力逐年上升,一步步從助理職位成長為音王公司研發部門負責人。 2015年是音王公司極具里程碑意義的一年。通過相關安排,音王公司委托德國某公司研發小型數字調音臺項目,并利用德國公司技術總監烏里研發的“最佳的壓縮器”核心技術,成功研發出全球首臺緊湊型數字調音臺,2019年獲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工業經濟聯合會頒發的“制造業單項冠軍產品”證書。根據約定,相關技術及成果均屬商業秘密,研發成果歸音王公司所有。 數字調音臺廣闊的市場前景開始顯現,身為技術團隊核心人員的鄭某嗅到了“商機”。但老板的器重、升職、加薪,并不能讓他滿足,他想干一番自己的“大事業”。 2016年年底,鄭某先后拉攏當時的同事:音王公司電子工程師丘某、電子輔助設計師文某,還拉入了自己的外甥賀某,建起“蘋果樹”微信群,密謀另立公司,企圖利用“最佳的壓縮器”技術自行生產同款調音臺牟利。計劃開始后,鄭某安排外甥賀某在音王公司學習數字調音臺的安裝、生產等技術。 提到丘某,就不得不提音王公司對他同樣的重金栽培。2008年,丘某進入公司以后多次獲得國外培訓的學習機會。鑒于其家庭困難,音王公司又多次給予加薪和額外的經濟補助。從普通員工成為技術骨干,丘某同樣深受音王公司的器重,但他卻在關鍵時刻選擇相信鄭某。 2017年2月至3月期間,10萬元、10萬元、3萬元,丘某等三人均向鄭某出資入伙。然后繼續“潛伏”在音王公司,邊領工資,邊用公司技術、設備暗地里試產樣機。同時在鄭某的授意下,各自收集有用信息。丘某趁技術總監烏里來公司指導工作時,偷偷從對方的電腦中非法復制了“最佳的壓縮器”技術源代碼。 這些“潛伏”行為被公訴人指控為,他們“領著公司的工資,偷了公司的技術;用著公司的原料,生產同類的產品,搶了公司的客戶?!?/p> 拿著補償金繼續“竊密” 2018年4月,鄭某被音王公司安排參加德國法蘭克福展會時,向公司負責人提出:“2009年1月收購過來的英國公司技術人員不穩定。為防止技術文件丟失,建議將與卡迪克數字調音臺相關的軟件程序交給我備份保存?!?/p> 就這樣,音王公司享有排他許可使用權、原本存儲于專門服務器的卡迪克調音臺“三項技術信息”,被鄭某獲取。他第一時間指使丘某進行篩選并備份于移動硬盤中,以備使用。上述“三項技術信息”亦屬于商業秘密。 此時,鄭某已覺萬事俱備。同年8月,他以家人重病、需要回家打理家業的理由申請離職。音王公司多次挽留無果后,聘請其為高級顧問,每月支付8000元競業禁止補償金。 即使如此,鄭某離職時還是帶走了存有“最佳的壓縮器”技術等相關資料的“加密狗”U盤。兩個月后,丘某也順勢離職。 此后,鄭某等人在寧波東錢湖附近租賃民宅,利用“最佳的壓縮器”技術生產侵權調音臺。 2019年3月,鄭某指使賀某在廣東惠州成立公司,繼續生產、銷售侵權調音臺,并對其外觀、標識等非核心功能進行了修改,以掩蓋真相。文某之后也到上述公司入職。 2019年8月,音王公司從老客戶處得知:“鄭某在推銷和音王公司同類的數字調音臺產品!”便和鄭某正面協商,要求其停止侵權,未果后報案。截至案發時,鄭某等人利用“最佳的壓縮器”技術資料共生產、銷售侵權調音臺1205臺,給音王公司造成損失91.43萬元。經鑒定,音王公司所主張的“最佳的壓縮器”以及“三項技術信息”均系不為公眾知悉的技術信息,且與現場查扣的存儲設備中或侵權產品使用的相關技術信息具有同一性。其中,“三項技術信息”許可使用價值為182萬元。 “保管”與“騙取”之爭 庭審中,被告人鄭某、丘某及其辯護人充分發表了辯護意見。法庭根據公訴方申請通知四名鑒定人出庭作證。雙方圍繞鑒定機構及鑒定人資質、被害單位是否采取保密措施保護商業秘密、涉案商業秘密許可使用價值評估及權屬、侵權調音臺數量認定、被害單位損失計算等爭議焦點,展開了激烈的法庭辯論。被害單位音王公司發表了意見,被告人鄭某、丘某作了最后陳述。 鄭某始終強調,“三項技術信息”并不是他“騙取”的:“這派不上用場,因為我們沒有能力研發?!逼滢q護人也認為,代管“三項技術信息”是鄭某當時作為音王公司員工的職務行為,而非騙取。 公訴人從時間軸以及鄭某獲取該硬盤的手法舉證后,對當事人連環發問: “你是否有權掌管卡迪克技術?” “沒有?!编嵞郴卮?。 “如果當時音王公司知道你要離職,他們會將這個硬盤交給你保管嗎?” “不會?!编嵞郴卮?。 “你拿到這個硬盤后,做了什么?” “交給丘某,讓他看看里面有哪些東西?!?/p> 環環相扣的發問后,公訴人認為,鄭某令音王公司對他陷入錯誤認識,將裝有核心技術的硬盤交由他保管,鄭某的行為就是騙取。而且,鄭某并不僅僅是保管,而是第一時間交由丘某并指使其進行篩選并備份,實際上他是早有預謀,且有心欺騙。 “我很后悔,沒想到那么嚴重,還要坐牢?!北桓嫦系泥嵞逞赞o清晰、反應敏捷,但刑事審判仍讓他深受觸動。 庭審的最后,音王公司考慮到丘某是受人蒙蔽而誤入歧途,認罪態度良好、家境困難,懇請法庭輕判,并表示可以接納丘某回到公司“戴罪立功”。 庭審歷經近6個小時后,合議庭認為,被告人鄭某、丘某違反保密義務及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使用權利人商業秘密,又用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商業秘密,給權利人造成損失分別達273.43萬元、91.43萬元,分別屬于造成特別嚴重后果、造成重大損失;被告人文某、賀某違反保密義務及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使用權利人商業秘密,給權利人造成損失達91.43萬元,屬造成重大損失。四名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故判處被告人鄭某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200萬元,分別判處被告人丘某、文某、賀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六個月至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不等,并各處罰金10萬元至5萬元不等。 庭審結束后,音王公司德國研發部技術總監烏里通過視頻接受記者采訪說:“親身經歷過后,我對寧波司法環境信心倍增?!眳⒓优月牭钠髽I代表公牛集團吳衛民認為:“今天的庭審是一堂非常生動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法治課,讓我們認識到商業秘密是企業的知識產權和無形資產,應當將商業秘密與生產設備等有形資產一樣予以重點保護?!?/p> ■規則闡釋 惡意侵權必受嚴懲 “知識產權創新是生產生活和社會發展的源動力,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我們的生命線”。針對這起寧波中院辦理的首例侵犯商業秘密刑事案件,該案審判長、寧波中院院長陳志君指出,侵犯知識產權就是偷盜他人的智慧,害人又害己,更讓蓬勃發展的創新土壤受到嚴重污染。 近年來,企業內部人員“監守自盜”等問題多發頻發,已成為影響企業健康發展的痛點所在。侵犯商業秘密違法犯罪行為,已經激起企業家的公憤,它不僅給企業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而且給許多企業家帶來難以彌補的精神創傷。陳志君說,加大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打擊力度,是人民法院的應盡職責,也是法律職業共同體的使命擔當,“法律尊嚴不容褻瀆,誠信良俗不容傷害,司法決心不容低估,惡意侵權必受嚴懲”。 陳志君呼吁全社會共同關注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推動形成“尊重知識、崇尚創新、誠信守法”的知識產權文化,持續優化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全力維護企業創新的碧水藍天。 ■專家點評 依法嚴懲“監守自盜”行為 寧波大學法學院教授 張炳生 商業秘密是市場主體的核心競爭力,是企業資源的核心要素。近年來,企業員工受利益驅使“監守自盜”時有發生,尤其是從事軟件研發的工作人員,侵犯商業秘密行為具有技術性、隱蔽性和復雜性,更是難以認定。寧波中院審理鄭某、丘某侵犯商業秘密案中,通過鑒定人出庭作證,論證、闡明鑒定意見真實性、科學性,幫助法官對音王公司“最佳的壓縮器”技術源代碼、“三項技術信息”商業秘密屬性的界定,以及涉案商業秘密許可使用價值評估、被害單位損失的確定等,都將對國內其他商業秘密相關案件的審理提供了可復制、可借鑒、可推廣的寶貴經驗。同時,鑒于被告人鄭某見利忘義、蓄謀結伙并另立公司,肆意侵犯音王公司商業秘密,主觀惡性較深,悔罪態度一般,被害單位反響強烈,法院依法從嚴懲處判處實刑。被告人丘某到案后如實供述罪行,有悔罪表現,且能自愿認罪認罰,法院依法予以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司法裁判體現了寬嚴相濟的司法政策,是商業秘密司法保護的示范性案例。 該案審判中,寧波法、檢兩長親訴親審,釋放出司法機關保護知識產權、凈化競爭環境的堅定決心和意志,昭示著知識產權保護更加有力,營商環境更加優化,創新驅動更加迅猛的美好愿景。 作者: 記者 孟煥良 通訊員 王小云 文/圖 信息來源: 人民法院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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