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東法院:讓聾啞人“聽見”正義的聲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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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華金東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民間借貸案件。與以往不同的是,當事人雙方均是聾啞人士。
庭審過程中,承辦法官特意放慢語速,有序控制庭審節奏,經過代理人的“代言”和“移動微法院”的文字交流,順利完成庭審中當事人權利義務交代、法庭調查、舉證、最后陳述等各個環節。最終,法庭查明案件基本事實并掌握了當事人的真實想法。
原告陳女士與被告小孔同是金東某塑料制品廠員工。2021年7月的一天,陳女士見小孔心情低落,便上前詢問。小孔稱自己無法償還銀行貸款及支付房租,經濟壓力較大,想找陳女士借點錢。于是,陳女士陸續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向小孔支付借款14筆共5.17萬元。這些錢,有部分是陳女士的積蓄,有部分是她通過微信、支付寶、花唄等多個平臺為小孔借來的。
9月的一天,陳女士聽說小孔辭職了,趕緊給小孔發微信,希望他早點還錢,但小孔總是以各種理由推脫。面對陳女士的催討,不耐煩的小孔甚至通過微信轉賬0.1元,還特意標注“還錢”。這一行為深深刺傷了陳女士的心,隨后她向法院起訴。
案件受理后,法官與陳女士進行了兩個多小時的筆談,并帶領陳女士前往訴訟服務大廳尋求援助律師的幫助,陳女士當場與援助律師簽訂授權委托書。見陳女士能熟練使用手機,法官與其約定有任何法律問題可通過“移動微法院”告知,法官看見后會第一時間作出反饋。
法院經審理認為,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被告未出庭應訴,亦未提交書面答辯狀和質證意見,視為放棄答辯和質證的權利,應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法院對原告提交的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均予以確認。因被告未還款已構成違約,故法院判令被告于10日內向原告償還借款5.17萬元。
看著空無一人的被告席,法官特地拿出紙筆,寫下一句話遞給陳女士:“別輕易把錢借給別人,因為你賺錢也不容易?!标惻靠春笙蚍ü倬瞎轮x,并將紙條遞給旁聽席上的兩名聾啞工友。 作者: 通訊員 龔少微 信息來源: 浙江法制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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