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山法院:甲醛雙氧水泡后,“毒牛百葉”1斤變2.7斤 | |||||
制售的批發商販被嚴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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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火鍋的必點菜牛百葉,口感Q彈爽脆,但如果是甲醛、雙氧水、片堿等泡發后的“加料”牛百葉,你還敢吃嗎?
24日,由杭州市蕭山區法院院長何敏擔任審判長、區檢察院檢察長王玉瑊作為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的這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一審公開宣判,生產、銷售“毒牛百葉”的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4.5萬元,禁止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3年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就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部分,根據調解協議,王某支付所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價款10倍的賠償金共計204120元,并在新聞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王某和妻子在蕭山新農都經營一家批發攤位,主要售賣雞鴨制品、火鍋丸子等冷凍食品。近兩年,見隔壁攤位售賣牛百葉獲利頗豐,王某動心了。不過他發現,雖然牛百葉利潤高,但不易清洗也不易保存。他在網上看到有人說使用甲醛、片堿、雙氧水等化學制劑泡發牛百葉,能夠起到增白增重、防腐保鮮的效果,雖然知道甲醛等添加物對人身體有害,但還是如法炮制。1斤牛百葉用甲醛等溶液泡發后,變成2.7斤,不僅重量增加,外觀看上去也更加白嫩肥厚。用上這個“秘方”后,王某的牛百葉生意火了起來,不到半年累計加工、銷售“加料”牛百葉1000余斤,銷售金額2萬余元。這些“毒牛百葉”通過王某的個人批發攤位銷售,大部分配送到了一些知名快餐店。
2021年3月,公安機關根據相關線索找到了王某。9月,蕭山區檢察院依法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王某提起公訴。由于王某多次制售“毒牛百葉”的行為侵害了眾多不特定消費者合法權益,11月,區檢察院又向區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訴請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所銷售的有毒、有害食品價款10倍的賠償金共計204120元,并在新聞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鑒于王某已在媒體公開賠禮道歉,并繳納了相應的賠償金,區檢察院與被告在法庭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 作者: 本報記者 許梅 通訊員 蕭檢 蕭法 信息來源: 浙江法制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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